利潤表中“資產處置收益”項目,它的列示內容和“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的列示內容很容易混淆,該怎樣區分呢?

比如說固定資產的處置利得,放在“資產處置收益”中列示。固定資產的報廢毀損,放在“營業外支出-非流動資產報廢利得”中。但如何更好地理解具體是處置還是報廢呢?可以從以下兩點進行判斷。

1、識別兩者概念的主要區別,“資產處置收益”—重點是處置,而非流動資產報廢利得—重點是報廢。

2、判斷該資產是“二手買賣”還是“廢品處置”,如果資產是正常使用,就作為資產處置收益核算,如果資產是不可使用的,作為營業外收支核算。

(一)以下內容為財政部對相關科目的有關規定:

2023年6月 ,財政部發布關于修訂印發 2023 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并作修訂新增項目說明,其中涉及到資產處置報廢方面的注釋如下:

(1)“資產處置收益”項目,反映企業出售劃分為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金融工具、長期股權投資和投資性房地產除外)或處置組(子公司和業務除外)時確認的處置利得或損失,以及處置未劃分為持有待售的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生產性生物資產及無形資產而產生的處置利得或 損失。債務重組中因處置非流動資產產生的利得或損失和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中換出非流動資產產 生的利得或損失也包括在本項目內。該項目應根據“資產處置損益”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如 為處置損失,以“-”號填列。

(2)“營業外收入”項目,反映企業發生的除營業利潤以外的收益,主要包括債務重組利得、與企業日常活動無關的政府補助、盤盈利得、捐贈利得(企業接受股東或股東的子公司直接或間接的捐贈,經濟實質屬于股東對企業的資本性投入的除外)等。該項目應根據“營業外收入”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3)“營業外支出”項目,反映企業發生的除營業利潤以外的支出,主要包括債務重組損失、公益性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盤虧損失、非流動資產毀損報廢損失等。該項目應根據“營業外支出”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二)相關科目的列報

(1)資產處置收益

(2) 營業外收入

(3) 營業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