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歲販毒負刑事責任(多少歲販毒負法律刑
編者按:
親愛的讀者朋友:
毒禍猛于虎,一人吸毒,全家遭殃。當前,吸毒販毒成為社會公害已久,因其引發的盜竊、搶劫等違法犯罪屢見不鮮,吸毒致幻殺人、劫持人質、交通肇事等行為嚴重危及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習近平總書記號召全黨全國人民堅定不移打贏禁毒人民戰爭,不獲全勝,絕不收兵。
為普及禁毒知識,廣泛發動社會參與,共同抵制毒品、拒絕毒品、舉報毒品違法犯罪,共建綠色無毒美好家園,編者對我省近年破獲的發生在大家身邊的真實涉毒案例進行簡要評析,警醒提示,幫助大家增強識毒拒毒防毒的意識和能力。
禁毒防毒,我們期待與您一起行動!
以案釋法典型案例二十一:
基本案情:吳某某(2001年6月出生),美術特長生,因在聚會上聽朋友介紹吸食毒品能獲得靈感,遂在朋友帶領下開始沾染毒品。由于學生無經濟來源,聽信朋友提示幫人“帶”毒品賺取毒品吸食。2019年4月,吳某某在明知龍某某購買毒品用于販賣時,2次幫其購買毒品,從中賺取60元利潤用于自己吸食毒品。
案件結果:吳某某因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拘役四個月。
案例評析:《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販賣毒品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本案中吳某某雖然是未成年人,但其已經年滿14周歲,達到了追究販賣毒品罪的刑事責任年齡。在明知他人是販賣毒品的情況下,仍幫助販毒者購買毒品,并從中獲取利潤購買毒品吸食,已和販毒者構成了販賣毒品罪的共犯,無論其販賣毒品數量多少,都要被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學生學習任務重、壓力大,家長期望期高。近年來,已多次發生在校學生為提神、提高學習效率、增強創作靈感而吸食“聰明藥”、“神仙水”、大麻等毒品的案件。家長們一定要引起高度注意。吸食毒品提神一時,毀掉的卻是孩子一世。一旦發現孩子有異樣情況,應當立即予以制止,并向警方尋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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