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卷權是刑事辯護律師的一項重要訴訟權利,辯護律師通過查閱案件材料,可以確認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指控是否確實、充分,還可以從閱卷中獲取相關線索,收集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證據材料,選擇最佳的辯護途徑,爭取最大限度地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閱卷時辯護律師獲取辯護證據材料的主要來源,也只有通過閱卷才能獲得全面情況。所以在刑事案件中,閱卷質量的高低,往往會影響到案件的成敗,全面、細致研究案卷材料,有助于辯護律師充分了解案情,及時發現問題,找到辯護的突破點。

一、如何閱讀訴訟文書

訴訟文書是指案卷里不涉及案情本身的拘留證、逮捕證、傳喚證等。刑事訴訟中對于期限的要求非常嚴格,這些法律文書能夠說明當事人在不同階段的身份,也可以證明偵查人員的行為是否違法,當事人的交代是否構成自首。對于這些文書,辯護律師要注意時間上的銜接和罪名的變化。因為從時間的銜接上辯護律師可以看到偵查機關和公訴機關是否存在超期羈押、非法拘禁等違法行為。根據“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偵查人員在超期階段所取得的被告人供述應排除。對于罪名的變化,可以幫助辯護律師掌握案情的變化和中間存在的問題,給辯護律師從案件定性上尋找辯護機會。

訴訟文書中比較重要的是起訴意見書,是偵查機關對案件偵查總結性材料,是偵查機關向檢察機關移交起訴的依據。因為指控犯罪嫌疑人主要犯罪事實集中反應在起訴意見書中,辯護律師可以通過查閱訴訟文書大致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案情。起訴意見書一般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是犯罪嫌疑人自然情況,包括犯罪嫌疑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民族、文化程度、職業、前科、被拘留逮捕的時間、涉嫌罪名。因為刑法規定有的犯罪必須是具有特定身份的特殊主體才能構成,所以對起訴意見書中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況要注意審查、核對。第二部分事實部分,認定犯罪嫌疑人所犯的主要事實,包括時間、地點、犯意、手段、造成的后果等事實。辯護律師應根據指控,有針對性閱卷。第三部分是主文部分,偵查機關會概括敘述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的社會危害性,應承擔刑事責任的法律依據,辯護律師應著重審查偵查機關認定的罪名以及引用的法律條文。

二、案卷中言詞證據的審查

言詞證據主要包括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證據的審查實質上主要就是審查證據的“三性”即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因為言詞證據是根據當事人對事件的回憶來供述,在供述、陳述時候不排除辦案人員會幫助組織和整理語言等情況,所以言詞證據具有不穩定性。我們在閱卷過程中,除了要去關注相關筆錄的內容以及背后的錄像。也要注意這些言辭證據在形式上存在的瑕疵,在言詞證據的審查中,形式和內容同樣重要。在審查言詞證據的形式時注意以下方面:第一次筆錄是否告知被告人權利義務,筆錄的制作時間、地點以及制作筆錄人和在場人。比如筆錄的形成哪個階段關系到被告人是否具有自首等情節,制作筆錄持續時間,關系到偵查程序是否違法的問題。一份形式上合格的筆錄,最少應當有三個以上的簽名,兩名偵查人員,一名當事人等。在閱卷中我們要將所有案卷中涉及的所有言詞證據反復做對比、推敲是有可能發現問題的。

3、勘驗筆錄、鑒定意見等技術性材料的審查

勘驗筆錄中除了注意見證人的程序、簽名、過程等,還應該注意有時會出現補充、再次勘驗的問題。以及行為是否正當、合法、是否符合程序及規定。法律對鑒定意見的形式要求嚴格,閱卷時應注意審查以下幾方面:鑒定書的文號、鑒定機關的資質、鑒定人的資質、鑒定人的數量、簽名印章鑒定時間、鑒定過程以及是否送達并告知當事人權利。

最后辯護律師在閱卷時對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和不利的證據材料都要予以重視,只有全面、細致了解案件的證據體系,才能做出正確的判斷。我們辦案過程中要能夠大膽猜測、仔細查找、理性論證刑事案件當事人閱卷規定(刑事案件如何閱卷),閱卷時切勿走馬觀花,細節決定成敗。當然如何去發現有力辯護依據的細節,更需要我們律師在辦案過程中不斷學習積累、總結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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