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業保安與業主之間發生糾紛如何解決

1、物業保安和業主之間發生糾紛的時候可以選擇協商解決,也可以找第三方進行條件,或者是提起訴訟,找有關的部門進行投訴等等都是可以的,實在不能夠解決就更換物業公司也是可以的。

2、法律依據:《仲裁法司法解釋全文》第四條,依照物業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條款或者糾紛發生后自愿訂立的仲裁協議,將糾紛提請有管理權的仲裁機構即物業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進行裁決以解決糾紛。

二、裁決書下來勞動仲裁還管嗎

1、一般來說四十五日會結案,案情復雜的不能超過六十日。

2、【仲裁審理時限及先行裁決】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因此,不是所有情況都可以主張撤銷勞動仲裁裁決,比如符合法定的情況才可以做撤銷處理。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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