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鄰關系糾紛

過鄰地設置管道和線路,以及因建筑施工而使用鄰地等。如因此造成鄰方的損失,也應賠償。相鄰關系舉證應該有實施方承擔,被實施方舉證要困難的多,類似于環境案件。

而比較常見的相鄰關系有幾下幾種:

(1)相鄰土地使用關系;

(2)相鄰防險、排污關系;

(3)相鄰用水、流水、截水、排水關系;

(4)相鄰管線安設關系;

(5)相鄰光照、通風、音響、震動關系;

(6)相鄰竹木歸屬關系。

(7)相鄰安全關系

對于你提出的問題,北京律師網小編已經整理出來了,相鄰關系,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相互毗鄰的不動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動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時,因相鄰各方應當給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有問題歡迎咨詢北京律師網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