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決定將哪些財產寫入遺囑

首先針對您的重要財產列一份清單。然后在清單上注明哪些財產不能列入遺囑,需要另行處置,例如,已轉入生前信托( )的財產、去世后付給受益人的賬戶(-on- )中的錢、喪葬說明等等。請注意,如果您是已婚人士,那么夫妻雙方應該各自設立單獨的遺囑,因為您只能處理共有財產中屬于您的那份。

2. 決定誰可以繼承您的財產

很多人都清楚自己的財產該如何分配。但是如果您選好了第一繼承人,最好再選好第二繼承人(/ ),以防第一繼承人先于您過世。

3. 選好遺囑執行人()來處理您的財產

每份遺囑都需要任命一名遺囑執行人來執行遺囑的條款。您要確定您屬意的人選愿意作您的遺囑執行人。

4. 為您的未成年子女選好監護人()

如果您和配偶同時離世(盡管可能性很小),而您的子女尚未滿18周歲,為孩子選好監護人很重要,您可為孩子們選定一名監護人,亦可為孩子們分別選擇監護人。

5. 為您的子女選好財產監管人(UTMA/)

如果您有財產留給您的未成年或剛成年的子女,您應該找人作為財產監管人來管理這筆遺產。監護人和財產監管人可以是同一人,亦可分屬不同人。

6. 設立遺囑

做好上述準備后,請律師為您梳理一下,草擬一份遺囑出來。

7. 在遺囑見證人()面前簽字

立好遺囑后,您需要在至少兩個見證人面前簽字。如果您有用自我證明的切結書(Self- ),可直接獲得證明如何設立一份美國遺囑,省去證人在您過世后出庭作證的步驟,切結書要有您和兩名證人的簽名,并且要公證。

8. 保管好遺囑

適時告訴您的遺囑執行人遺囑在哪里及如何拿到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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