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分決定命運”與“高考決定出路”哪個更公平更有利于國家發展
1979年1月,中共中央作出《關于地主、富農分子摘帽問題和地富子女成分問題的決定》。決定指出:除極少數堅持反動立場、至今還沒有改造好的人以外,凡是多年來遵守政府法令、老實勞動、不做壞事的地主、富農分子以及反革命分子、壞分子,經過群眾評審,縣革命委員會批準,一律摘掉帽子,給予農村人民公社社員的待遇。
地主、富農家庭出身的農村人民公社社員,成分一律定為公社社員,享有同其他社員一樣的待遇。他們在今后入學、招工、參軍、入團、入黨和分配工作等方面,主要應看本人的政治表現,不得歧視。地主、富農家庭出身的社員的子女,他們的家庭出身應一律為社員,不應再作為地主、富農家庭出身。”
這一決定,為全國440萬人摘掉了地主、富農的帽子,加上幾乎同時平反的55萬右派,也就是說在改革開放之前,全國共有500萬左右的家庭,子女是不能享受正常人待遇的。按照那時候平均每個家庭4個子女計算,受影響的大概在2000萬人左右。
“黑五類”被摘帽之前,他們的這2000萬左右的子女,生在城市的還稍好一些,不管如何最起碼能安排個不太體面的工作,男女幾乎都能結婚成家。生在農村的,女孩子能嫁出去,男孩子想要找到媳婦,幾乎是不可能的。因為貧下中農子女絕對不會嫁到黑五類家里去,哪怕是同樣地富出身的女人,都想嫁個“好人家”,所以地主富農的兒子只能打光棍。
在村里的其它待遇上,貧下中農子女,如果自己愿意,最起碼大多數人可以上學上到九年制高中畢業。雖說畢業后一樣回家種地,但是不讓上高中,本身就是對出身的歧視,平時的其它方面也是低人一等的。尤其招工、入伍、入黨這樣的好事,基本上輪不到你,因為政審這一關根本過不了。所謂又紅又專,政審,是保證“紅”的最主要的方法。
上不了學,當不了工人當不了兵,任何離開農村的機會都不會有,只能一輩子老老實實在家種地并孤獨終老。這樣的滋味,是多少人能接受得了的?原因只不過是,自己的祖上耕地或者家產比別人家里多,個別可能只是自耕農,就被劃為了富農。原因是村里人都窮,耕地極少,土改的時候因為沒有更富的才會出現這樣矬子里拔將軍的現象。對于一些偏遠落后地區來說,這種方法定成分,并不是極個別的例子。
當然,我并沒有為那時候大多數地主富農喊冤叫屈的意思,靠雇傭別人種地搞剝削而發家的地主,肯定是占大多數。反革命和壞分子,基本都是在歷次運動,如建國初的三反五反等運動中被查出問題的人,冤枉的并不多。而右派情況就不太一樣了,涉及到的人大都是高學歷,以后再專門論述。
1977年,終止了11年的高考恢復,全國經過“初選”考試選拔出來的550萬考生走進考場,競爭28萬個錄取名額,算是真正的“千軍萬馬過獨木橋。當時及以后若干年,從來沒有人說過這樣的選拔方式不公平。
當然,若說這樣的方式絕對公平,顯然也是一面之詞。因為老人家說過:活到老學到老。意思是,學習是個不間斷的過程,有的人開竅早有的人開竅晚,考不上的人未必都比考上的人差。況且,后來很多人都在討論“高分低能”現象,說明這種情況是切實存在的?,F實中也有人可能智商很高,因為種種原因沒機會參加高考,造成終身的遺憾。
所以,歷史書上所說的“野無遺賢”,只不過是統治者自我安慰的說法罷了。不然,就不會有“肉食者鄙”這句話流傳下來。說明不管什么時候,讀書考試,都是人們能想到的最公平的人才選拔方式。最低限度到目前為止,還沒能找到比考試更公平的。
拿“高分低能”說事的人,并不能證明到底是高分低能的人多,還是低分高能的人多。考試的方式,最起碼可以給大多數人同樣的機會。至于今天很多人孜孜以求的“學區房”、培訓班等現象,與這個問題沒多大關系,不再贅述。
關鍵的關鍵是,哪種方式對國家的人才選拔更有利?顯然,考試的方式更有利于把最合適的人,放到最需要的位置上。盡管政審很嚴格,但是對于家庭出身,與個人品德之間的關系,并沒有一個權威的結論,證明它們之間的正相關關系。所以,人盡其才,對整個國家的發展顯然是最公平的。那種“老繭就是資格”,“少講馬,多講豬和?!钡痊F象,用民間的話來說,顯然是“胡安神”、鬧笑話,只能把國家的各行各業搞得烏煙瘴氣失去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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