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還不起信貸破產程序律所律師15358810256

1、成立清算組。

法院應當自宣告債務企業破產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清算組由法院從公司的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和專業人員中指定,也可以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和律師參加。清算組負責破產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處理和分配。

2、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應當規定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的日期。

3、召開債權人會議。

所有債權人均為債權人會議成員。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由人民法院召集,應當在債權申請期限屆滿后15日內召開。以后的債權人會議在人民法院或者會議主席認為必要時召開,也可以在清算組或占無財產擔保債權總額的1/4以上的債權人要求時召開。

4、確認破產財產。

破產財產指用以清償債務的全部財產,包括宣告破產時破產企業經營管理的全部財產、破產企業在破產宣告后至破產程序終結前所取得的財產、應當由破產企業行使的其他財產權利。已作為擔保物所擔保的債務數額的,超過部分屬于破產財產。破產企業內屬于他人的財產,應由該財產的權利人通過清算組取回。

5、確認破產債權。

破產債權指宣告破產前就已成立的、對破產人發生的、依法申報確認并從破產財產中獲得公開清償的可強制性執行的財產請求權。

6、撥付破產費用。

破產費用指在破產程序中為破產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產財產中支付的費用,主要包括破產財產的管理、變賣和分配所需要的費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員的費用、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為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產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費用。破產費用應當從破產財產中優先撥付。

7、破產財產清償順序。

破產財產在優先撥付破產費用后,按照法定順序清償。

8、破產清算的結束。

經過上述破產清算程序后,清算組應當編制破產清算結束報告,并出具清算期內的各種報表連同各種財務賬冊,經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證后,報授權部門審批。經批準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稅務部門輸注銷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公司信貸逾期的話,產生的相關法律后果是由公司自行承擔的,對于貸款行來講,一般也不能要求公司的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我國有法人破產制度,所以,公司實在還不起信貸的,以準備相關的證明材料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