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激勵與員工持股計劃有什么區別?
本篇就《創新創業企業股權激勵藍皮書》中的股權激勵與員工持股計劃區別專題研究展開闡述與分析,由于目前股權激勵與員工持股計劃在很多時候處于一種混用的狀態,所以本篇的出發點在于澄清二者的區別。
股權激勵與員工持股計劃的背景
1、股權激勵實施背景
2005年底,證監會發布了《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 (試行)》,首次提出“股權激勵”的概念,但此處的概念是針對上市公司而言,同時還在管理辦法中規定了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基本要求、施程序和信息披露等內容。此后,根據股權激勵監管的實際需要,證監會又陸續發布了3個股權激勵相關事項備忘錄和2個監管問答,進一步完善并公開了股權激勵備案標準。
2023年,證監會會發現在實踐中,股權激勵條件過于剛性,上市公司自主靈活性不強;市場劇烈變化時,行權價格倒掛致使激勵對象無法行權等問題,本著以信息披露為中心,落實寬進嚴管”的監管轉型理念,放松管制、加強監管,逐步形成公司自主決定的、市場約束有效的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制度,重新起草《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并于2023年5月4日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3年第6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于2023年8月13日起施行。
2023年,為進一步擴大激勵對象的范圍,刪除了外籍員工在境內工作的限制,以及取消外籍員工證券賬戶不得從事其他證券交易活動的規定,并于2023年9月15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公司法》首次將“股權激勵”納入具體條文,明確規定公司可以收購本公司股份用于“股權激勵”。同時,《公司法》亦對回購數量作了規定,即“屬于“將股份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情形的,公司合計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十”
由此可見,相關政策的不斷演變,為股權激勵注入開放創新的基因,更有利于企業實施股權激勵。
2、員工持股計劃實施背景
2023年11月,中共中央發布《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允許混合所有制經濟實行企業員工持股,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該表述為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提供了明確的政策支持。
2023年5月19日,國務院進一步發布《關于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 (2023)17號),明確規定,允許上市公司按規定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員工持股計劃。
為了貫徹《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關于“允許混合所有制經濟實行企業員工持股,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的精神,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 (國發 (2023) 17號) 中關于“允許上市公司按規定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員工持股計劃”的要求,經國務院同意,中國證監會依照《公司法》、《證券法》相關規定,在上市公司中開展員工持股計劃實施試點。中國證監會于2023年6月20日正式發布《關于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明確員工持股計劃是指上市公司根據員工意愿,通過合法方式使員工獲得本公司股票并長期持有,股份權益按約定分配給員工的制度安排。
2023年8月2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 (中發2023]22號)提出:“推進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以促進國有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放大國有資本功能,提高國有資本配置和運行效率,實現各種所有制資本取長補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為目標,穩妥推動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探索實行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堅持試點先行,在取得經驗基礎上穩妥有序推進,通過實行員工持股建立激勵約束暢銷機制。優先支持人才資本和技術要素貢獻占比較高的轉制科研院所、高新技術企業、科技服務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支持對企業經營業績和持續發展有直接或較大影響的科研人員、經營管理人員和業務骨干等持股。員工持股主要采取增資擴股、出資新設等方式。”
2023年8月2日,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中國證監會聯合印發《關于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的意見》 (國資發改革[2023]133號),允許符合條件的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并對試點原則、試點企業條件、企業員工入股、企業員工股權管理、試點工作實施等內容作出具體要求。
由以上我國對員工持股的相關政策演變來看,我們可以發現,具有細節、實操的法規目前主要是針對上市公司制定的,對于非上市公司的規制目前還不成熟,只有某些特定的行業如金融、高新技術等存在相關法律規定。
上市后話語體系中的股權激勵與員工持股計劃
根據上述股權激勵與員工持股的實施背景演變來看,上市公司對于股權激勵與員工持股計劃是可以進行區分的,因此對于上市企業來說,相對來說更好澄清一些。其中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需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 (2023年)進行操作,而若是實施員工持股計(2023年)劃,則其相關的法規依據為《關于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相關要點如下:
上市申報企業員持股計劃調研情況
1、總體概況
122家申報企業,其中有11家在上市前實施了員工持股計劃,整體實施比例約為9%。其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占比最多,共有7家企業實施了員工持股計劃。
2、持股總量
本節統計了11家實施了員工持股計劃的創業板申報企業截止公司遞交招股書時,用于員工持股的股份總量占公司總股份數量的比例。申報企業員工持股計劃總量跨度較大。股份總量占企業總股本最低值為3.77%,最高值為32.32%。
3、持股人數
本節統計了11家創業板申報企業截止遞交招股書時總員工人數以及參與員工持股計劃人數(包含在職的員工和離職后仍持有股份的員工)。整體持股范圍中位值為8.93%,平均值在9.43%,最高值高達7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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