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回應個人現金存取新規#

央行針對最近熱議的個人現金存款新規做了回應,表示存取現金便利程度不會受到影響。

那新規到底說了啥呢?

此前一行兩會聯合印發《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 銀保監會 證監會令 〔2023〕第1號,下稱“1號令”),其中明確:3月1日起金融機構為自然人客戶辦理人民幣單筆5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現金存取業務的,應當識別并核實客戶身份,了解并登記資金的來源或者用途。

說白了,自今年3月1日起,你去銀行存取現金,只要額度超過5萬元,就得登記資金來源或用途。

有些人就不理解了,5萬塊錢說少確實也不少,可絕對算不上多呀?咱老百姓如今生活蒸蒸日上,存取個5萬塊錢還是挺正常的呀。為啥要登記這些呢?

央行最近給出了解釋:

央行有關司局負責人表示,個人現金存取相關規定不會影響居民正常現金存取款業務,居民存取現金便利程度不會受到影響。主要目的是預防和遏制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保護人民群眾資金安全和利益。

央行表示主要目的是預防和遏制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

那么問題來了,雖然經常聽說,但“洗錢”到底是個啥?

“洗錢”怎么“洗”?用洗衣機洗嗎?

恭喜你,答對了!

我不是在跟你開玩笑,最早的時候,“洗錢”還真的跟洗衣機有關系。

上個世紀20年代的時候,美國芝加哥的黑手黨就開設了一家投幣式的洗衣機商鋪。沒錯,就是在歐美電影里看到的那種。

每天晚上結算收入的時候,就將非法所得的贓款混入其中,再向稅務局申報。比如本來一天營業額是2000,做賬的時候做成5000,多出來這3000就是混入的非法收入。于是贓款也就名正言順地變成了合法收入。這種騷操作就被形象地稱之為:洗錢。

由此可見,“洗錢”的本質就是一種把非法收入合法化的行為。

所謂非法收入,一般都涉及違法犯罪,如貪污受賄、制毒販毒、黑社會等等。

所以,預防和遏制洗錢活動,也是遏制其他犯罪行為的一種行之有效的手段。畢竟違法所得不能洗白,犯罪人員就不敢花,變相地增加了違法成本。

那為啥監控現金存取能遏制洗錢犯罪活動呢?

因為隨著金融科技的進步,我國目前很多的貨幣往來都電子化了,相信很多人,尤其是年輕人口袋里是沒有一張人民幣的,拿個手機走遍天下。

這些通過手機支付或網上轉賬的貨幣往來都是有跡可循的,監管起來不麻煩,各大平臺及銀行后臺都顯示地清清楚楚。

而現金則沒法做到強監管,所以很多違法犯罪行為涉及的金錢往來都是通過現金完成,比如現在眾所周知的“小海鮮”。

既然是通過現金完成,那犯罪分子洗錢的階段很有可能會有現金存取的行為。

這么一來,加強對現金存取的監控就顯得有必要了。

那這項政策對我們平常人影響大嗎?

對于這個問題,大家回憶下最近一次超過5萬元的取現或者存現金是什么時候?

如果不是做生意的,很多人可能都想不起來。

所以影響不會太大。

再說了,即便有這種需求,無非就是多個登記的過程。

咱靠自己的本事合法掙的錢有啥不敢說的?

“這錢是年末老板給的獎金!”

“這么多年打工攢的錢,存了給孩子轉過去,娃在大城市要買房嘞!”

“我家小子要結婚了,咋不得取點錢,置辦點彩禮呀!”

所以呀,這項政策不會為難咱們老百姓的,該怎么生活還是怎么生活。

真要有大額存取現金的時候,就按規定登記,為“反洗錢”工作獻上自己的一份力!

本人作為一名金融行業的從業者,也有宣傳“反洗錢”的義務,于是寫下這篇文章做個反洗錢推廣,感謝每一位讀到此處的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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