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打官司流程及費用(民事訴訟打官司流程及費用)
你打過官司嗎?
作為一個普通老百姓,如果不是很在意自己的權利,一般不會打官司。但打官司真的像我們想象中那樣難嗎?主要流程有哪些?生活中遇到自己的權利被侵犯時,只能默默地說一句“算了”嗎?讓我們來看一下打官司的程序。
第一:準備起訴狀和證據起訴前先確定好這些
1必須因自己的民事權益受到侵害或自己與他人爭執而起訴
2明確的被告。 如何做到被告確定呢?法院是講證據的地方,把自己的身份證復印好,然后把被告的身份證或者戶籍證明,常住人口信息表或者企業公示信息表打好。
3打官司所依據的事實以及法院保護自己的理由 4案件屬于受訴人民法院的管理范圍
起訴狀
(1) 個人情況,應寫明其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等(2)自己的訴訟請求以及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的姓名、住所等。(4)受訴法院名稱,起訴的年、月、日,起訴人簽名或蓋章
證據
證據材料:你認為可以證明事實的材料。舉例:單純私人借貸要有借條,流水;買賣合同要有對賬單或者合同;離婚要有結婚證或者婚姻關系登記證明
第二:到法院去立案,墊付訴訟費 最終訴訟費由敗訴方承擔
法院收到案件后,一般會登記出具收據,符合立案的當場立案,無法判斷的、會要求你補正材料,補正后七天內立案
判斷法院是否立案只有一個標準 :看案號 如(2023)湘0121民初3391號,這個就叫做案號。沒有它,都不能稱之為已經立案。
第三:如果你是被告,收到傳票后,應準備答辯狀及證據
法律規定答辯期為15天。答辯期內,被告可以針對原告起訴的案件事實發表自己不同的觀點闡述自己的法律依據,并形成書面的答辯狀和證據材料提交給法庭。
第四:等待一審開庭,簡易程序三個月,普通程序六個月。然后拿到一審判決書
開庭的內容,分為兩個部分: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
什么叫法庭調查呢?就是對案件的事實部分進行調查,通常就兩部分,第一部分是陳述階段,第二部分是質證階段。
1.陳述階段是熱身階段,這個時候你就拿出你的起訴狀出來念就是了,念完再加點理由也沒有關系,但是千萬千萬不要改訴訟請求!因為改訴訟請求需要新的舉證材料,如果對方不放棄舉證期間你就開不成庭,吃虧的是你自己。你陳述完以后,對方就開始答辯。
所謂答辯就是對你的陳述的事實進行回答或者否認。他可以口頭答也可以書面答,隨意。雙方陳述,答辯完了,法官會問有沒有要補充,有就補充,沒有就算了。
2.陳述完了就開始質證,所謂質證就是對雙方的證據進行對質。你的證據他來對質,他的證據你來對質。
法庭調查結束后就進入法庭辯論階段。法庭調查是對案件客觀事實的認定,而法庭辯論是對法律事實的認定,就是講法理或者講道理。比如被告欠我錢兩年不還,我借了她錢,他應該還,這就是講法理。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結束后,法官會問你們愿意不愿意調解。愿意調解就會組織你們討價還價達成協議,不愿意就會當庭宣判或者休庭擇日宣判。
第五:如果對一審判決不服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后15日內,上訴到上級人民法院 第六:如果對二審判決還不服氣,那么可以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 第七:如果對再審結果還是不服,那么可以向檢察院申訴或者抗訴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2年內提出
打官司的攻略就這些。老百姓知道了這些流程,有沒有必要打官司、打官司該怎么起訴、法庭上如何辯論等等,想必也一清二楚了,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利,老百姓也能做到!
對于打官司,你覺得老百姓需要了解這些、知道這些嗎?說說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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