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日,朋友圈里都被文章馬伊琍離婚的消息刷屏了。

明星的分分合合再正常不過了,可為什么人們總是特別關注。

因為這人世間的聚散離合也是我們尋常百姓家發生的事。

姜思達有一檔綜藝訪談節目《透明人》,其中一期采訪的是一位知名離婚律師,曾處理過400起離婚案件。

有人在離婚時會提出這樣的訴求:

“咱們結婚有鉆戒吧?你離婚可以,鉆戒歸我。”

“我們還有一卷衛生紙。”

“分,可以分。”

曾經那么愛他,而此刻卻只剩下厭惡。甚至連一卷衛生紙都要分。

這時候,昨日的好已經全然不放在心上,更關心的是自己利益和財產分割的問題。

其中尤以房產分割為主,因為房產占據了大頭。

而對于此前新婚姻法公布的最新表述來看,大家都知道是個什么意思,但具體情況紛繁復雜,到底離婚后房產如何分割?

先來看下這張圖,具體的30多種情況都進行了細分:

上面這張圖基于《婚姻法》,所以還是得從《婚姻法》中的夫妻財產制開始說起。

1、夫妻財產制有哪些類型

夫妻財產制是規定夫妻財產關系的法律制度,包括夫妻婚前財產和婚后財產的歸屬、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等內容,其核心是夫妻婚前財產和婚后財產的所有權歸屬問題。

《婚姻法》規范了夫妻約定財產制、夫妻個人財產制、夫妻公共財產制三類財產關系,其中夫妻個人財產制、夫妻共同財產制為夫妻法定財產制。

夫妻約定財產制和夫妻法定財產制可以同時并用,但只有再對夫妻財產制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情況下,才適用夫妻法定財產制的規定。

2、什么是夫妻約定財產制

夫妻約定財產制是指法律允許夫妻雙方采用協議的方式,將某項或某些財產確定為一方所有或雙方分別所有的制度。但需要注意的是,實踐中夫妻財產約定應具備下列條件。

1)約定的主體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約定采用書面形式;

3)當事人意思真實表示;

4)規定的內容必須合法,不得規避法律或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合法權益。例如,夫妻不得利用財產約定逃避應向第三人履行的債務。

3、什么是夫妻個人財產制

依據《婚姻法》,下列房地產為夫妻一方所有:

1)一方的婚前財產。婚前房地產是指一方于婚姻登記前,購買并登記于自己一人名下的房地產。

若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房地產增值部分,法院可判決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房屋歸產權登記方所有。

2)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房地產。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個人名下,認定為個人財產。

結合實際情況,為了更加明確夫妻之間的房地產歸屬問題,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司法解釋,具體如下:

1)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2)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4)由雙方父母出資,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5)夫妻一方婚前購買,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登記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不能達成協議的,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4、 什么是夫妻共同財產制

依據《婚姻法》,除夫妻之間有書面約定及依法應為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地產外,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房地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房地產。

結婚前的戀愛期間或訂婚期間不屬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而婚后夫妻分居期間或離婚訴訟期間則屬于婚姻存續期間。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房地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或妻對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地產做出重要決定,如出賣房地產,夫妻雙方應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

法院判決離婚房產_離婚官司房產怎么判_判決離婚房屋的處理

而這位離婚律師雖然整日面對離婚官司,財產分配。但依舊對婚姻充滿信心。

因為她內心,依然堅信婚姻一定是幸福的,依然會和大家一樣,把對感情的信任擺在第一位。

婚姻中最美好的部分,就在于,當你希望有人陪伴的時候,他愿意在你身邊陪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