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立案逮捕期多久(非法拘禁罪立案逮捕期限是多久)
非法拘禁他人是一種侵犯他人人身自由權的違法行為。在實際生活中,非法拘禁的行為也引起了社會大眾的關注。那么關于非法拘禁罪的立案逮捕期是什么?在什么情況下可以立案逮捕呢?
一、非法拘禁罪立案逮捕期
根據(jù)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非法拘禁罪的立案逮捕期是針對非法拘禁持續(xù)時間超過24小時的或者是多次非法拘禁他人致人傷殘、死亡、精神失常的。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guī)定(試行)》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利用職權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續(xù)時間超過24小時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實施捆綁、毆打、侮辱等行為的;
4、非法拘禁,致人傷殘、死亡、精神失常的;
二、非法拘禁罪有死刑嗎
《憲法》
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所謂身體自由權,是指以身體的動靜舉止不受非法干預為內(nèi)容的人格權,亦即在法律范圍內(nèi)按照自己的意志決定自己身體行動的自由權利。公民的身體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產(chǎn)、生活和學習的保證,失去身體自由,就失去了從事一切正常活動的可能。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jié)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guī)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guī)定從重處罰。
根據(jù)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非法拘禁罪的立案逮捕期是針對非法拘禁持續(xù)時間超過24小時的或者是多次非法拘禁他人致人傷殘、死亡、精神失常的。另外,非法拘禁罪的最高量刑標準是十年以上。以上就是為您提供的有關解答。如果您有其他與法律相關的問題,歡迎您隨時在線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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