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緩是什么意思有機會活嗎(死緩到底是什么意思)
這兩天對勞某某的審判引起了大家的廣泛關注,和朋友閑談中預判審理結果,鐵錘認為應該判處死刑立即執行,鐵柱認為應該判處無期徒刑,并且都有自己的理由,翠花(非法律人)說你們不要爭了,居中判個死緩,讓她緩緩再死。死緩,是不是緩緩再死?我想翠花對死緩肯定有誤解。
死緩
死緩,即“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是執行死刑的一種制度,對于應該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的同時宣告緩期2年執行。這是我國獨創的一種法律制度。
1.死緩的前世今生
死緩,是歷史上的“斬監侯”制度通過德治刑法的傳統在現代社會的合理演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進行了鎮壓反革命運動,為了實現嚴肅與謹慎相結合、分化瓦解反革命勢力、保存勞動力以利于國家建設事業的原則,中共中央決定,清出的反革命分子,除罪不至死應判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管制的以外,凡應殺的,只殺引起群眾憤恨的有其他嚴重罪行的有血債者;其余的一律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后來,死緩也適用其他應判別處死刑而又不必立即執行的反革命犯和刑事犯。
死緩
2.構成死緩的要件
適用死緩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罪該處死;二是不是必須立即執行死刑的。
3.死緩處理辦法
對于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的有以下四種處理方法:
(1)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后,減為無期徒刑。
(2)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后,減為25年有期徒刑。
(3)如果屬于故意犯罪,情節嚴重,查證屬實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執行死刑。
(4)如果屬于故意犯罪,情節嚴重,查證屬實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執行死刑。如果是累犯以及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可限制減刑。
死緩
4.死緩與緩刑的區別
(1)適用前提不同。緩刑的適用以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為前提;死緩的適用,以犯罪分子被判處死刑的條件。
(2)執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不予關押,而是由公安機關考察,所在單位或基層組織予以配合;而宣告死刑的罪犯必須予以關押,并實行勞動改造。
(3)考驗期限不同。緩刑的考驗期必須依所判刑種和刑期而確定。所判刑種和刑期的差別決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驗期;死刑緩期執行法定期限為2年。
(4)法律后果不同。緩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驗期內是否發生法定情形而分別為:原判的刑罰不再執行,或者撤銷緩刑,把前罪與后罪所判處的刑罰按照數罪并罰的原則處理,或收監執行原判刑罰;死刑緩期執行的后果為:在緩刑期限屆滿時,根據犯罪人的表現,或予以減刑,或執行死刑,在緩刑執行期間也可因犯罪人違反法定條件而執行死刑。
對于死緩,你明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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