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猥褻與強奸罪的區別是什么?
一、強制猥褻與強奸罪的區別是什么?
1、主觀故意內容不同:兩罪區別的關鍵是在于行為人是否有奸淫的意圖。強制猥褻婦女罪不具有強行奸淫的目的。強奸罪則以強行奸淫為目的。
2、客觀方面表現不完全相同:強制猥褻婦女罪是對婦女強行實施關系以外的猥褻行為,而強奸罪則是要求強行與婦女發生關系。
3、犯罪主體不同:強奸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只有年滿14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男子方可構成其罪;而后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不論男女均可構成其罪。年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自然人雖然能構成強奸罪,但不能構成強制猥褻婦女罪。
4、所侵害的客體不同。強奸罪所侵害的客體為婦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權利和未滿14周歲幼.女的身心健康;后罪所侵害的客體則為婦女的人格尊嚴。行為人首先出于猥褻婦女的故意后來又強行與之發生性關系,或者在對婦女強奸后又實施了一些猥褻行為的,屬吸收犯,輕行為猥褻行為為重行為強奸行為所吸收,應當以強奸罪依法定罪處罰。
二、強奸罪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1、犯本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2、具有下列情形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強奸婦女情節惡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殘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綁、捂嘴、卡脖等強奸婦女的;在行奸過程中肆意蹂躪婦女的;長期多次對某一婦女進行強奸的;強奸精神病患者、嚴重的癡呆癥患者、孕婦、病婦的;等等。
(2)強奸婦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強奸多名婦女,又可以是一次強奸多名婦女,多人是指3人以上。
(3)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是指車站、碼頭、醫院、學校、公園、劇院等人來人往較多的場所。
(4)二人以上輪奸的。是指兩名以上的男子在同一較短的時間內出于共同的強奸故意對同一婦女先后輪流強奸的行為。
(5)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是指行為人在強奸婦女之前或在強奸過程中故意使用暴力或因自己的性行為直接導致被害人重傷或直接導致當場死亡或經治療無效死亡。如果出于殺人故意而采用暴力將其殺死后再進行奸尸的,應以故意殺人罪論處,奸尸作為一個嚴重情節考慮。如果行為人在強奸婦女后,出于報復、滅口、逃跑又將婦女殺害或傷害的,應數罪并罰。其他嚴重后果,是指因強奸行為導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殺或者婚姻破裂的等情況。
無論是強奸罪還是強制猥褻罪都侵害了婦女的性權利,如果是行為人實施了強奸罪或者是強制猥褻罪的,那么該犯罪行為人就會被予以定罪處罰,一般情況下,如果是同時實施了兩種行為的,那么就會數罪并罰,但是如果實施了一種行為觸犯了兩個罪名的,那么就會想象競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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