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流撫養的離婚協議書怎么寫?
一、輪流撫養的離婚協議書怎么寫?
輪流撫養的離婚協議書的范文如下:
甲方:(女方)
乙方:(男方)
甲、乙雙方經登記雙方自愿離婚,現就離婚后對子女的撫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女兒/兒子現年歲,歸方撫養。
二、
1.從年月日起由方每月付給方元作女兒/兒子的撫養費(直至十八歲)。
2.的學雜費每年甲、乙雙方各交一學期(注:甲方交上學期,乙方交下學期,直至交到不愿讀書為止)。
3.十六歲后隨父隨母由自己選擇。
三、女兒/兒子的醫藥費,在元以內由撫養方先墊付,憑票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超過元,由撫養方通知未撫養方,雙方共同承擔。
四、年以前的教育費、醫藥費、生活費,均已由方負責,再不計算。
五、望雙方共同遵守,否則一切責任概由違約方負責。
此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此協議簽字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實行輪流撫養原則的可能性。
首先,雖然父母離婚后居住在不同的地區或出現住房困難等問題,可能給子女的上學帶來一些麻煩,但這并非只有離異夫妻的子女才會遇到。隨著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房地產市場的活躍,加之離婚訴訟中未得住房的一方能得到相應的房屋補貼款,因此,住房困難不應成為實行離婚夫妻輪流撫養子女的障礙,畢竟這一因素,較之于隨一方生活來說,還是利大于弊的。其次,實行輪流撫養,應當盡可能讓子女有一個穩定的生活環境,子女在父親或母親處生活的時期,可以適當地長一些;子女分別在兩處生活的時期,一般可以均等,但不絕對劃分。審判實踐中,應當根據父母的撫養能力、便利子女上學等因素,對撫養子女的時間進行適當的安排,力求產生積極的效果。
父母離婚后財產雖然可以分割卻不能將唯一的孩子分給兩個人,而雙方如果都放不下孩子的照顧義務就可以通過協商輪流的形式來撫養,孩子可以在某一方中居住一段時間后交給另一方照顧,但是其中產生的費用總是需要在離婚協議中寫清楚才能防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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