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脅迫簽訂離婚協議有效嗎

脅迫簽訂離婚協議是否有效要看當事人是否提出了撤銷協議的申請。脅迫簽訂離婚協議的,可以撤銷,撤銷后離婚協議則無效。離婚協議在辦理離婚登記后才生效。而被強迫簽訂的離婚協議,需要受脅迫人收集被脅迫的證據,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主張變更或撤銷離婚協議。訂立離婚協議的前提是離婚雙方是自愿的。

【資料圖】

二、離婚協議書怎么寫

離婚協議書需按照如下格式寫:

1.標題寫清楚,寫明是“離婚協議書”。

2.協議雙方當事人的主體信息要寫清楚準確完整,信息不全不準,將會在辦理離婚手續時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3.陳述婚姻家庭基本情況,何時登記結婚、有無生育小孩,離婚原因一般寫因感情不和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已無和好可能即可。

4.正文

寫明“男女雙方自愿離婚”。寫明子女的撫養問題,要寫清楚子女由誰撫養,撫養費如何承擔與支付等,同時確定探視子女的時間和方式。寫明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方案。一切夫妻共同財產最好一次性約定清楚分割方案,涉及到產權變更登記、資產轉移的,還應約定清楚變更、轉移的時間,相關費用由誰承擔等約定清楚夫妻共同債權債務的處理。

5.落款,雙方簽名按手印,寫明簽訂離婚協議的時間。

三、不寫離婚協議書可以辦離婚證嗎

不寫離婚協議書不可以辦離婚證。離婚協議書的性質應是一種混合合同的性質,其中關于自愿離婚和子女撫養的內容屬于夫妻人身關系的性質,而財產及債務處理則屬于夫妻財產關系的性質。這兩種關系在法律性質上均屬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找法網提醒,我國法律上不承認口頭離婚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