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簽訂協議離婚應當寫明雙方的基本信息、離婚事實和理由、孩子撫養權的歸屬、財產分割的內容、債務處理方式等。夫妻協議離婚的原因可以分為個人和家庭原因。

一、夫妻簽訂協議離婚怎么寫

夫妻簽訂協議離婚撰寫要求是:

1.寫明夫妻雙方的身份信息等;

2.寫明夫妻雙方協議離婚的事實和理由;

3.寫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4.寫明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日期。

二、夫妻協議離婚的原因

夫妻協議離婚的原因可以分為個人原因和家庭原因:

1.婚前、婚后表現反差較大,難以溝通,無法共同繼續生活。

2.子女教育,一方不管教孩子,放任不管,孩子學習成績不好,在為人處世上不為孩子樹立好的榜樣。

3.家庭責任,家務活不干,柴米油鹽醬醋茶的事一概不問,缺乏家庭整體觀念。

4.夫妻性生活和諧度來敘述。

5.家庭暴力,包括冷暴力。

三、協議離婚之后撫養權還可以變更嗎

協議離婚之后撫養權還可以變更,夫妻離婚后的任何時間內,孩子撫養權都是可以變更的。在確定離婚子女的撫養權歸屬時,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的原則,充分考慮父母雙方的經濟情況或家庭環境等等因素。如果有撫養權的一方因各種原因不能很好地照顧子女,無法為子女提供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那么另一方自然可以要求變更孩子的撫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