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公證需要繼承到場,但是不需要所有的繼承人到場,遺囑公證涉及的繼承人到場即可。遺囑公證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涉及的財產憑證、婚姻狀況證明以及遺囑。

一、遺囑公證需要繼承人到場嗎

遺囑公證需要繼承人到場繼承權公證是國家公證機構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照法律規定證明哪些人對被繼承人的遺產享有繼承權并證明其繼承活動真實、合法。繼承權公證根據被繼承人生前有無遺囑分為依遺囑繼承、依法定順序繼承。

根據中國繼承法的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為被繼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在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時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繼承。

二、遺囑公證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法律快車提示,當事人應提交以下的證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2.立遺囑涉及的財產憑證(如:房地產權證、存款證明、股權證明等);

3.立遺囑人的親屬關系證明及相關的婚姻狀況證明;

4.立遺囑人若已寫好遺囑(草本)的,也可提供。遺囑中指定遺囑執行人的,應提交執行人的身份證明;

5.公證員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遺囑公證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遺囑公證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1.立遺囑人應神智清晰,能真實地表達自己的意思一、遺囑公證需要繼承人到場嗎,無受脅迫或受欺騙等情況。

2.原來已在公證處辦過遺囑公證的,現要變更或撤銷原遺囑公證的,應當提交原來的遺囑公證書并到原公證處辦理。

3.立遺囑人死亡后,遺囑繼承人應當持遺囑公證書、死者死亡證明,及本人身份證件來本處辦理繼承公證(辦理繼承權公證應提交的材料見我處《繼承公證辦證指南》)。如遺囑受益人不在法定繼承人范圍的,為受遺贈人。則受遺贈人必須在知道受遺贈后二月內來本處辦理接受遺贈的聲明書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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