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買賣二手房合同有效期多久

民法典規定,二手房買賣合同有效期是訴訟時效內,而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的時效是3年,所以二手房合同糾紛有效期是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二手房買賣合同要包括哪些內容

1、二手房買賣合同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標的、價款、履行期限、地點、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的方式、合同生效、中止、終止或解除條款、合同的變更與轉讓和附件等8項內容。

2、二手房買賣合同中應明確二手房的位置、產權歸屬、面積、結構、格局、裝修、質量及附屬設施等;

二手房的物業管理費用及其他交費狀況和二手房相關文書資料的移交。

3、價款是合同中最重要的條款,合同中應主要寫明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條件、如何申請按揭貸款、定金、尾款等。

4、雙方還要明確按國家規定繳交各自應當繳交的稅費和雜費;

如果雙方另有約定,則應當在合同中明確這一約定。

5、合同中應寫明合同簽訂的期限、支付價款的期限、交付二手房的期限等。

交房時間、條件、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亦應在合同中明確寫明。

6、支付價款的方式,應明確以現金還是支票支付,付款是一次付清或分期交付以及繳納定金的時間、數額、分期付款的步驟、時間和數額等。

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所以二手方買賣合同產生糾紛的,合同有效期是3年,當事人要在訴訟時效內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