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涉及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7月27日,沈陽發布、沈報全媒與市政務公開辦聯辦的《民生連線》欄目,邀請沈陽市司法部門有關人士攜市司法局所轄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做客沈陽日報社5G直播間,就《民法典》、公證、司法為民與百姓生活相關的內容等進行詳細介紹,并現場回答讀者和網友提出的問題。

遺產繼承律師的費用是多少_遺產繼承律師費用是什么意思_遺產繼承律師費用是多少錢

主播:李禹墨

【本期嘉賓】

遺產繼承律師費用是什么意思_遺產繼承律師的費用是多少_遺產繼承律師費用是多少錢

沈陽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沈陽市沈陽公證處)公證部部長高榮剛

遺產繼承律師費用是什么意思_遺產繼承律師的費用是多少_遺產繼承律師費用是多少錢

沈陽市律師協會副會長、遼寧英泰律師事務所主任常壯

遺產繼承律師費用是多少錢_遺產繼承律師的費用是多少_遺產繼承律師費用是什么意思

沈陽市律師協會副會長、遼寧天潤律師事務所主任李屹

【連線實錄】

問:戀愛男女要“分手費”算敲詐勒索嗎?

答:“分手費”并不是一個法律概念,現階段我國對“分手費”沒有相關立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分手費的行為屬于贈與行為,并不是敲詐勒索。但如果一方違背另一方的意愿以相關事項威脅要求另一方支付分手費的,則有可能構成敲詐勒索。因此,男女分手時一方若向另一方支付分手費應簽訂書面協議,按照贈與的方式實際支付相應款項后也要留存憑證。

問:青春損失費法律上支持嗎?

答:青春損失費,法律不支持。但是,如果一方自愿支付這筆費用,且不損害其他人的利益,法律也不禁止。如果自愿支付方已經支付了,也不能以“青春損失費”不受法律保護為由要求接受方返還。需要強調的是,在屬于“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下,“青春補償費”即使已經支付了,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財產支付的,那么支付方的配偶以侵犯夫妻共同財產權為由起訴主張返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并根據具體情況作出處理。

問:正在懷孕中的胎兒可以繼承父母的遺產嗎?

答:正在懷孕中的胎兒,在法定繼承中應當給胎兒保留繼承的份額。如果胎兒出生時是活體的,則由胎兒繼承該部分遺產;如果是死體的,則由其他法定繼承人繼承該部分遺產。

問:孩子或者父母名下的存款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答:孩子或者父母名下的存款并不必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夫妻都愿意將該存款贈與孩子或者父母,且已經達成合意,則該存款就不再是夫妻共同財產了。該財產在離婚時,則不應被算作夫妻共同財產,而是作為孩子或父母的個人財產,由實際撫養的一方代為保管。但是若大額轉讓行為,另一方并不知曉,僅以孩子或者父母的名義存在其名下,并未實際贈與,應當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問:我現在人在西班牙,想要委托我在國內的妻子出售沈陽的房產,需要我本人回沈陽辦理手續嗎?有沒有不回沈陽就能辦理的辦法?

答:當事人可以向沈陽市沈陽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并由公證處通過公證綜合業務系統“零接觸”平臺,采用電子簽名的方式辦理遠程視頻委托公證,并不需要本人親自回沈陽辦理。

問:我七夕要去登記結婚,想提前公證婚前財產,如何辦理公證?

答:申辦此項公證應向公證處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1.申請人的身份證件(身份證、戶口簿、護照、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港澳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2.申請人的婚姻狀況證明材料;3.婚前財產約定協議文本,可申請公證員代書;4.協議書涉及的財產權利證明或查檔信息(當事人做概括性約定的除外);5.公證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問:男女雙方在談戀愛期間,女方借給男方3萬元錢,分手后可以要回來嗎?

答:首先要從證據來確定女方“借給”男方的錢是否為債務,雙方是否有存在明確債權債務約定。女方手里持有男方寫的3萬元欠條,同時能夠提供向男方轉款3萬元的憑證,可以向男方主張還款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

問:我懷疑我丈夫出軌了,可以起訴離婚嗎?如果打官司的話,需要什么證據對我最有利?

答:懷疑丈夫出軌并不是法院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但女方因丈夫公出軌是有權利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若打官司的話,可以按照規定,向法院提供判斷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直接證據,如悔過書、報警記錄、聊天記錄等。

問:我家鄰居老人歲數大了,有兩個兒子,原來覺得大兒子對她好,便立遺囑將唯一的房產給了大兒子。后來大兒子開始對她不好了,她想重新立遺囑把房子給二兒子,該怎么辦?老人自己重新手寫遺囑變更,可以嗎?

答:民法典規定,遺囑人可以撤回、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有數份遺囑且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因此,老人可以重新立遺囑把房子給二兒子,其自己重新手寫的遺囑屬于自書遺囑,只要是自己親筆書寫,并注明年月日就可以對此前的遺囑進行變更,這種遺囑變更也不需要其他人同意。

問:兄弟姐妹間有扶養義務嗎?

答:一般情況下,兄弟姐妹之間是沒有扶養義務,只有在特定的情況下,兄弟姐妹之間才有受法律約束的扶養義務。《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弟、妹,有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于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問:父親是否可以通過遺囑指定姐姐作為未成年弟弟的監護人?

答:不能。首先,父母必須是在擔任監護人期間才有權通過遺囑指定。其次,只有父母中最后去世的一方才有權指定。最后,遺囑必須是合法、有效的。如果母親未去世時,母親為合法監護人。如果母親去世,應當由未成年弟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為第一順序監護人,其次是其姐姐。

《民法典》關于繼承問題律師為您解讀

1.老人去世后遺產要如何繼承?

答:根據《民法典》繼承編的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后,如果生前留有有效遺囑,要根據遺囑進行遺囑繼承。如果沒有有效遺囑,則進入法定繼承。

法定繼承的順序是,如果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則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如果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則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順序繼承人有多人,一般情況下對于遺產進行平均分配。

在法定繼承過程中,還要考慮代位繼承問題。所謂代位繼承,有兩種,一種是第一順序繼承人中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其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通常說就是在父母去世的情況下,孫子女、外孫子女可以代位其父母繼承爺爺奶奶、姥姥姥爺的遺產;另一種是第二順序繼承中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其子女可以代位繼承。通常說是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可以在其父母死亡的情況下代位繼承叔伯、姑姑、舅舅、姨母的遺產。

2.遺囑分為哪些類型?訂立遺囑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答:《民法典》繼承編規定,遺囑分為自書遺囑、代書遺囑、打印遺囑、錄音錄像遺囑、口頭遺囑和公證遺囑。

根據遺囑不同的表現形式,有不同的注意事項。

自書遺囑要由遺囑人親筆書寫,要親自簽名,并注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

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

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后,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3.被繼承人的債務需要繼承人償還嗎?

答:民間傳統有“父債子還”的說法。但這種說法并不完全符合民法典的規定。民法典規定,繼承人以所得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但是,如果被繼承人自愿清償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的債務,法律也不禁止。

同時,需要注意的是,在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遺贈的情況下,由法定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法定繼承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以所得遺產清償。

4.繼承人有哪些行為會喪失繼承權?

答: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四)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五)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

繼承人有前款第三項至第五項行為,確有悔改表現,被繼承人表示寬恕或者事后在遺囑中將其列為繼承人的,該繼承人不喪失繼承權。

《民法典》關于家庭財產問題律師為您解讀

1.夫妻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有份兒嗎?

答:夫妻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為二人各占百分之五十,與子女無關,但是在離婚時可以考慮雙方意愿協議將部分財產讓與子女。

相關法律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一般情況下,夫妻離婚分割財產的,孩子不享有財產分割權。

對于孩子而言,父母離婚涉及的是撫養費問題。離婚后,一方撫養子女的,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分,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2.離婚協議中將財產贈與子女可以嗎?

答:離婚協議中,可以將財產贈與子女。將財產贈與子女,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贈與合同即成立。但合同的成立并不意味著合同的生效,贈與人享有任意撤銷權,但應在規定期限內行使。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的近親屬;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離婚協議中將財產贈送給子女,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是合法有效的。但是財產若是不動產,就需要辦理相關更名手續,應履行完畢才能完成贈與行為。

3.離婚后按揭房除名需要哪些流程?

答:生活中存在著以下兩種解除婚姻的方式,除名流程略有不同。協議離婚方式下的更名手續需要身份證及復印件、須加蓋民政部門公章或民政檔案部門印章的離婚協議書、離婚證以及能說明屬于婚后夫妻共有財產的資料、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申請表、房屋所有權證等材料。訴訟離婚方式下的更名手續,需要身份證及復印件、生效的法院判決書、調解書以及能說明于婚后夫妻共有財產的資料、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申請表、房屋所有權證等。

雖然夫妻感情破裂、婚姻關系解除后可以依據生效判決或離婚協議將一方從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中“除名”,但若上述兩種情況,不動產已經設定抵押的,須提供銀行的同意函;如果原權證上的產權人姓名有錯誤,還須補充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資料。

4.重組家庭財產怎么分配?

答:單親家庭之間互補而組成新的家庭,家庭成員往往較多,導致彼此之間關系復雜,也有可能存在很多矛盾。當組合家庭涉及到財產分配問題時,他們的財產該如何分配呢?

需要明確的是,不論初婚還是再婚,離婚時分割共同財產,都是以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或雙方簽訂協議約定財產歸屬為依據的。也就是說在沒有任何其他協議約定個人財產或是夫妻共同財產歸屬的情況下,登記結婚后取得的財產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夫妻方之間平均分割。

因此,如果屬于組合家庭,且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形成了撫養關系,那么依照法律規定,子女也就能像婚生子女一樣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成為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且與其他同一順位繼承人一樣,享有平等的繼承份額。

【第一發布】

沈陽公證處開啟遠程視頻公證新模式

為優化營商環境建設,創新工作方式,深入推進“互聯網+公證”服務模式,將“最多跑一次”落到實處,沈陽市沈陽公證處開啟了遠程視頻公證新模式。

(一)遠程視頻公證受理范圍:當事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事實發生地或公證書使用地等,有一個或一個以上因素在沈陽地區的,且當事人愿意接受遠程視頻方式辦理公證。

(二)本處所開展的遠程視頻公證共分兩種:一是通過公證綜合業務系統“零接觸”平臺,采用電子簽名的方式;二是通過微信視頻,采用紙質簽名方式。

(三)遠程視頻公證,僅對與當事人完全直接交流并相互理解的事項進行公證,當事人自己聘請翻譯或其他人員提供語言及行為輔助的不予辦理。

(四)遠程視頻公證事項及條件:

1.電子簽名方式

(1)不涉及處分財產的委托;

(2)不涉及轉移、放棄權利的聲明;

(3)不涉及處分財產、轉移或放棄權利等文書上的簽名;

(4)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孫子女、外祖父母外孫子女之間委托處分財產;

(5)當事人需持有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

(6)需電子簽名方式的其他公證事項。

2.紙質簽名方式

(1)其他親屬之間委托處分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