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可以。遺囑是被繼承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理,并于被繼承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夫妻雙方結婚之前取得的財產,一般是屬于個人財產,即使在結婚以后,也不改變財產的所有權,婚前財產不會因結婚成為夫妻共同財產。我國《繼承法》第十六條: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也就是說,不論是婚前還是婚后的財產,只要是屬于立遺囑人的部分,立遺囑人均可以處分。我國《繼承法》規定了五種遺囑形式,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口頭遺囑、錄音遺囑。立遺囑人在確立遺囑時,要注意遺囑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有效的遺囑不僅能夠體現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也有利于社會和諧和家庭穩定,起到定紛止爭的效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