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膩一:這些面積本來就不要錢

最常見的贈送面積,無非包括:花園、飄窗、露臺、地下空間,再稀罕點可能還有閣樓。不是教你不領情,而是在多數情況下,根據相關規定來講,很多面積原本就不計入建筑面積,自然也不應該計價!

露臺——《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范》規定:露臺、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頂的水箱及裝飾性結構構件,不計入建筑面積。

飄窗——根據《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范》規定,"窗臺與室內樓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結構凈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飄)窗,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1/2面積。窗臺與室內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結構凈高在2.10m以下的凸(飄)窗,窗臺與室內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飄)窗,不計算建筑面積"。

閣樓——同樣參照上條《規范》,對于形成建筑空間的坡屋頂,結構凈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凈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結構凈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應計算建筑面積。

綜上所述,露臺、高度不超過2.2m的飄窗、層高小于2.2m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很有可能不計入建筑面積,當然還是以實際情況為準。

貓膩二:說是“白送”,其實都算在房款里

陽臺、小院算是最常見的贈送部分,但根據規定、實際來算,這些面積的產權并不明確,價格也就可能已經算進了房款中,如遇后續糾紛,則埋下不小隱患。

小院、花園——一般來說,一層小院應屬于公共面積,這部分也不會算在你的房產證上細算下來,這一套戶型的房款或許就比不帶小院的要多。還有一種入戶花園,是開發商通過某種方式投機取巧而成,在產權上只能計算二分之一的面積,且不會寫入合同,購買者只有使用權,所有權還不是你的。

陽臺——根據《規范》規定,在主體結構內的陽臺,應按其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全面積;在主體結構外的陽臺,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1/2面積。即使你認同“買一半送一半”的做法,但在不少省市均有特定的尺寸規定,超出范圍的部分將會直接計入套內面積,贈送的一半可能你已經花錢買過了。

風險:沒有寫入房產證的贈送面積是違法的

倘若在你心儀的戶型中,七七八八的贈送面積加起來也不成規模,那么至少要搞清產權歸屬、開發商是否負責維修等。但如果包括了閣樓、入戶花園這樣有歧義的、較大的贈送面積,那勢必要對產權和責任以及費用追究詳細,以避免未來糾紛產生帶來的損失。不論大小,雙方簽訂的保修合同不可缺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