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應注意哪些事項,房屋租賃違約金的規定是什么
房屋租賃注意事項
一:房東問題
在房東問題上,租房者應在與房東見面后,要求查看房東的房產證、身份證;如果他是幫助朋友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有出租委托書、朋友的房產證、身份證或復印件;如果房產證沒有辦下來,則一定要求其出具購房合同以證明其真實身份。
二:收費問題
租賃交易中的收費問題一般指的是看房費。不法中介往往打著低價房的幌子誘騙租房者繳納100至300元不等的看房費,然后聲稱房屋已出租、房東不在等,而租房人繳納的費用則絕不退還。因此建議租房者一聽到"看房費"類似的話語時最好敬而遠之。正規中介公司是"不成交不收費"的。
三:物業交驗問題
在租賃雙方達成協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同時一定要經過正式的物業交驗過程,水、電、燃氣等都要有結清證明或者繳費證明,并且要將屋內所有物品詳細列明一個《物業交驗清單》,作為其合同附件收好。對于屋內電器、門窗設施等仔細檢查有無損壞,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四:押金問題
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應當注明,租約期滿后多少個工作日內,在房屋及其設施無毀損的情況下,業主應退還押金。當然,最關鍵的是租房人應當愛護屋內設施,不要最終授人以柄,得以讓某些心存不良的刁蠻房東陰謀得逞。
房屋租賃違約金的規定
一、《合同法》規定房屋租賃違約金標準是什么
合同法沒有規定房屋租賃違約金的標準,都是房屋租賃雙方自行約定違約金的數量,雙方認可就可以。約定的違約金高請求減少時;必須是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實際損失,也就是懸殊,比如實際損失只有一百元,但約定的違約金卻有幾千元。如果算“過分高于”,是法官的自由裁量范圍。
二、房屋租賃違約金比例
1、房屋租賃協議違約金應該付多少
(1)違約金由雙方協商確定,沒有數額的限制,一般是根據雙方預測的因一方違約可能帶來的損失大小來確定的。
(2)發生一方違約后、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時,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于”實際發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相關的司法解釋規定,不能超過合同損失的百分之三十。
2、“不超過20%”,應是指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但這只能適用于定金約定,約定的定金高于主合同標的額20%的部分,法院不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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