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房屋漏水,如何判斷是誰應該承擔維修責任?
每逢夏季,到了暴雨的季節,同時也是對房屋防水的一種考驗。
我們遇到過不少的客戶是在臺風季節發現自己家的房屋漏水了,客戶找到樓上鄰居,但是樓上的鄰居說自己只是租戶,想要解決這個問題,你去找房東。
客戶又找到了樓上的房東,房東說,這是房子的質量問題,你去找開發商。
樓盤的開發商說,房子早就竣工了,這是物業的問題。
等客戶找到物業,物業又說是開發商的問題。
總之,漏水這個皮球來回到處踢,誰也不肯解決問題,客戶只能按照法律規定起訴物業、樓上和開發商。
但是,起訴到判決的過程很漫長,為了避免漏水引起的財產損失,只能想找我們防水公司重新做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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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房屋漏水,如何判斷是誰應該承擔責任?
如果是下水管道反水造成的滲漏,這部分屬于公共設施,產生漏水的原因可能是以下幾種。
1.房地產開發商設計、施工或者材料使用不合理,屬于質量問題,開發商需要承擔責任。
2.小區物業管理不到位,物業需要承擔責任。
3.業主使用不當,如裝修管理不到位,防水層老化導致漏水,需要業主自己承擔責任。
如果是衛生間漏水,可能是這幾個原因
1.房地產商質量問題,如樓層澆筑質量、防水材料質量問題,防水工程施工不到位等問題引起的。
2.樓上業主或租戶方面的原因:裝修、改建不當,防水材料質量問題,防水工程施工不到位,用水不當,防水材料老化等引起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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