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財產證明范本
協議人甲方(南方)與乙方(女方)于XXXX年X月X日登記結婚
A在XXX地區有房產一套,上述房產系A的個人財產,
現約定該房產為A、B共同所有。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單方不得任意變更撤銷。
第七條本協議經公證機關公證后生效夫妻共同財產證明范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相關法律知識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范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婚姻法》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于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占有。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并未實際占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第十八條對應為夫妻一方的財產范圍作了規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回答可以得出,對于夫妻共同財產所涉及到的證明書,可以直接參照上文中的格式,這其中要說明具體的房產地址以及雙方所擁有的份額,然后還需要雙方共同簽字,如果您還有相關法律咨詢可以致電華律網在線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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