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購房人盧-女士通過中介購買了李先生出售的一套二手房,并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入住后發現這套房屋漏水。盧-女士多次找李先生要求修復未果,就拒絕支付22萬房屋尾款,想以此維護自己的權利。多次交涉無果,李先生一紙訴狀將盧-女士起訴到法院,要求她支付房屋尾款并承擔違約責任。

李先生認為房子經過盧-女士多次查看并驗收,現在漏水不能說明是自己的責任,可能是盧-女士入住后造成的,且合同中并沒有約定房屋質量問題的處理辦法。

盧-女士則認為,自己并非專業人士,驗房不能發現房屋瑕疵,只有在入住后才能發現,既然漏水,賣房人就應該維修,如果不承擔,就只有把房屋尾款扣下來自己修。

【庭審法官】

誠實信用原則是合同法領域的一個基本原則,合同一旦簽訂,就應該嚴格履行,否則就要承擔違約責任。李先生和盧-女士的房屋買賣合同中無房屋質量的約定,在出現質量問題后,如果買房人不能證明質量問題的原因,就無權依據買賣合同擅自扣房款,如果拒絕支付尾款,就屬于違約。

購房二手房,發現房屋質量問題,該如何正確維權呢?

二手房的買賣不同于一手房,其有很多隱蔽質量問題不太容易發現,因此,在查驗二手房時應小心細致,多看多觀察,最好能夠請有經驗的人士一同查驗。購買二手房時,應盡可能在購房合同中約定可能存在的質量問題及處理辦法。

如果出現案例中的問題,買房人也并不是沒有維權渠道,應該通過鑒定的方式確定房屋質量問題的原因,并在此基礎上要求賣房人承擔瑕疵擔保責任,這才是正確的維權渠道。

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簽訂合同前要對房屋現狀進行仔細查看,對房屋存在的問題以及雙方就該問題的協商解決意見也要明確在合同中。合同簽訂中雙方應就付款、交房、過戶、戶口遷移、物品清單以及與房屋相關的物管費、水電費、有線電視收視費、網費等支付和交接的時間和先后順序要明確約定。如果在這個過程中需要律師的幫助,可以在線咨詢北京律師網。

北京律師網溫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同時廢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規定的房產問題# 點擊這兒#進行查看!若需幫助可#咨詢北京律師網房產糾紛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