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省教育廳、國家開發銀行河南省分行印發《關于切實做好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繼續加大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力度,深化與國家開發銀行的合作管理機制,加快推動學生資助工作高質量發展。

《通知》指出,全日制普通本??茖W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預科學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學生申請的國家助學貸款優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間學費和住宿費,超出部分可用于彌補日常生活費。全日制普通本??茖W生在同一學年內不得重復申請獲得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只能選擇申請辦理其中一種貸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則上申請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如高校不予辦理,可通過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予以兜底。

《通知》要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為剩余學制加15年,最長不超過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不展期。借款學生畢業后不再繼續攻讀學位時,在5年還本寬限期內只需償還利息。如畢業后剩余貸款年限小于5年則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5Y減30個基點(即LPR5Y減0.3%)。每年12月21日根據最新LPR5Y調整一次。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息按年計收。借款學生在讀期間的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補貼。借款學生畢業后,在還款期內繼續攻讀學位的,可申請繼續貼息,但應及時向縣級學生資助中心提供書面證明,經審核后,報國家開發銀行河南省分行確認。繼續攻讀學位期間發生的貸款利息,由原貼息財政部門繼續全額貼息。借款學生在校期間因患病等原因休學的,應向縣級學生資助中心提供書面證明,由縣級學生資助中心向國家開發銀行河南省分行提出申請,休學期間的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

《通知》強調,加強借款學生貸款資格審查。國家助學貸款要向特殊困難群體傾斜,對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孤兒、烈士子女、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難群體要重點予以保障,對“邊緣易致貧戶”、“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家庭的學生予以關注,根據實際情況及時納入保障范圍,嚴格落實貸款資格審查要求。摸排疫情、汛情等特殊情況影響,做到應助盡助。及時、準確掌握疫情、汛情等特殊情況影響的學生及其家庭經濟情況,開展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幫扶工作,及時摸排對出現困難的家庭及時給予國家助學貸款等資助,加強支持保障。關注高職擴招,加強支持保障。落實《教育部2023年工作要點》和《高職擴招專項工作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面向高職擴招對象,加強高校資助政策宣傳,針對其合理安排國家助學貸款受理和發放時間,切實做好相關資助工作,保障擴招人員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放棄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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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籌 | 朱榮玉

審核 | 楊曉謎

責編 | 程世超、賈元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