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現實生活中,由于現金存拿的不方便,特別是涉及錢款比較多的時候,為了不出現一些不必要的麻煩,一些老板都會選擇給現金支票。那么對于現金支票的有效期限規定是怎樣的?

網友咨詢:

轉賬支票的使用期限是多長時間?從開具轉賬支票以后,多少天以內轉賬支票期是有效的?四大銀行的轉賬支票期限一樣嗎?和現金支票有什么區別?

河南錦盾律師事務所李圣輝律師解答:

轉賬支票提示付款期限為10日,四大行的轉賬支票都一樣,和現金支票都一樣。

轉賬支票提示付款期限為10日超過付款期的支票,銀行不予受理;轉賬支票的權力時效為自出票日起六個月,在票據開出六個月內,收款人可持有關證明文件,向付款人請求付款。

現金支票提示付款期限為10日,超過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

李圣輝律師解析:

現金支票填寫的注意事項

1、購買支票:客戶現金支票使用完畢后,應在現金支票領用單上加蓋預留銀行印鑒,同時按標準交費,領取空白現金支票。

2、客戶簽發票據應按照《支付結算辦法》和《正確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的基本規定》記載。簽發現金支票時,應用鋼筆蘸墨汁或黑色炭素筆按排定的頁次順序填寫。

3、客戶應在其存款賬戶的余額內簽發支票。如透支銀行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額處以5%但不低于1千元的罰款。

4、“出票人簽章”欄應加蓋預留銀行印鑒,缺漏印章或印鑒不符時,銀行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額處以5%但不低于1千元的罰款。

5、現金支票提示付款期限為10日,若客戶開出的現金支票超過付款期,開戶銀行不能受理;現金支票的權力時效為自出票日起六個月。

6、客戶結清銷戶時,應將未用空白支票繳還銀行。

7、現金支票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出票人開戶行)提示付款。

8、現金支票不能背書轉讓。

鄭州大學法學學士,河南錦盾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中華律師協會會員,專業領域:知識產權,交通事故,經濟合同債權債務,建筑工程合同,刑事辯護,企業私人法律顧問,執業理念:為個人成長進言獻策,為企業發展保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