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電子承兌,需要提前一星期提示付款嗎,為什么不建議提前
建行電子承兌,需要提前一星期提示付款嗎,為什么不建議提前?電票的正常提示付款期,是票據到期日起10日,俗稱T+10,不包括當天,假如票據是1月1日到期,那么1月1日-1月11日發起的提示付款,都是正常提示付款。不在這個期限內發起的提示付款,都屬于非正常提示付款,并且會影響到票據的追索權。
建行電子承兌,需要提前一星期提示付款嗎
提示付款根據操作時間可以選擇正常提示付款與逾期提示付款,其實這里隱含了一種操作,那就是提前提示付款,也就是票據未到期就進行了提示付款的操作。在操作時與正常提示付款一致,也許有很多人會認為這種操作無傷大雅,如果承兌人心情好又恰好做了簽收,那么就可以提前收到票據款項,豈不是一件挺高興的事!但這樣其實隱藏了極大的風險,甚至可能導致持票人喪失追索權!
銀行承兌匯票托收:是指銀行按照收款人(也可以是銀行自身)委托以其持有的商業匯票向付款人收取款項的過程。一般異地的情況,也就是當事人委托開戶銀行向對方收取款項。
建行電子承兌,需要提前一星期提示付款嗎
紙票托收的流程
1.發出托收
一般在將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日前十日的發出托收申請,將銀行承兌匯票由庫存狀態轉為發出托收狀態。
2.收到托收款項
發出托收后,如果承兌匯票被正常收回,收款人會收到承兌人劃來的票據款項,根據款項內容,核銷托收卡片,填制表內外憑證并記賬。如果付款人拒付票據款項,視情況采取重新托收、逾期催收、追索乃至訴訟。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到期后,持票方可直接在電票系統向票據承兌人(銀承匯票出票銀行)提示付款,不存在瑕疵票據,無退票可能,當天款項即可到賬。
建行電子承兌,需要提前一星期提示付款嗎
1.制單員點擊商業匯票—〉提示付款,選擇銀行承兌匯票,在系統返回的持有票據信息列表中選擇要提示付款票據(可按匯票號碼、承兌行、匯票到期日條件組合搜索票據);如果輸入晚于當天的提示付款日期,則視同預約提示付款,銀行將在提示付款日期處理;如果提交銀行日期超過匯票到期日+10天,須輸入逾期理由(字數內容不限);不輸提示付款日期的,系統默認最后一級復核員提交銀行日期,點擊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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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確認提示付款申請信息,提交復核;
3.復核員點擊商業匯票—〉提示付款,選擇銀行承兌匯票,點擊提示付款申請復核,在系統返回的待復核單據列表中選定單據進行復核,選擇復核通過的,最后一級復核員進行數字證書認證后提交銀行;選擇復核不通過的,單據自動刪除。
建行電子承兌,需要提前一星期提示付款嗎
注意:如果你不小心逾期了,需要填寫逾期原因說明,票據到期日加10天后,才需要填寫逾期原因說明(到期日加10天之內,不需要填寫該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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