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不像戀愛,真正步入婚姻后,就不再是兩個人的事,而是兩個家庭。當單純的感情遇到柴米油鹽家庭瑣事,各種問題也就接踵而來。很多美好的愛情,轉移到婚姻中的時候,我們就會發現,現實太骨感。

這時,離婚也就成了大家常說的代名詞,提到離婚,隨之而來的就是婚姻糾紛,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權,離婚意見不一致等問題,那么遇到這樣的情況,我們應該如何去處理呢?

01

矛盾激發,選擇離婚

袁女士和她的前夫因工作相識,相識后快速進入甜蜜的戀愛期,戀愛期間,她的前夫對她噓寒問暖,關懷備至。兩人戀愛一年后,選擇步入婚姻。

當結婚后,才發現,婚姻和戀愛完全不一樣,尤其在孩子出生后,在孩子的教育問題上,二人更是矛盾倍出,經過協商,袁女士和前夫于2023年協議離婚。

但是當時孩子還小,離婚的家庭對孩子的影響很大,通過身邊親人的調解,兩人于2023年復婚,可是好景不長,兩人再次因為家庭瑣事,每天無盡的爭吵,并且從復婚后直至今年再次起訴離婚前,袁女士和前夫都是分房間居住,再無夫妻之實。

并且雙方已經沒有信任可言,這段婚姻中,沒有了愛情,剩下的只有猜忌和爭吵,袁女士實現忍受不了這樣的婚姻,她于今年初,再次提出離婚,可是她前夫的態度始終不明朗。

02

委托元甲,起訴離婚

無奈之下,袁女士決定尋求律師的幫助,經過朋友介紹,她來到元甲律師事務所,元甲律師團隊了解她的狀況后,立刻用最短的時間立案。

在此期間,李律師多次與男方溝通,男方提出要求,要與袁女士見面談,但是袁女士不愿再面對前夫,選擇直接通過法律解決。

袁女士的訴求是要求離婚,并且獲得孩子撫養權。開庭當天,李律師抓住男方可離不可離的心態,發現男方也是在意離婚后孩子的撫養權問題,李律師通過男方的態度以及他說的話加以引導,成功把案件的焦點從不同意離婚引到了孩子的撫養權問題上。

03

袁女士獲得撫養權,發微信感謝元甲

在孩子的撫養權方面,李律師是非常有信心孩子能夠判給袁女士的,首先,袁女士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撫養孩子并不成問題,再者孩子太小,是離不開媽媽的,并且男方還有一點是吃虧的,他并沒有請律師。

在經過新一輪關于孩子撫養權的辯論上,男方說了很多自認為對爭奪撫養權有利的話,其實很多都是不利的點,李律師抓住這些點一一予以反駁,并在庭后提交了本次案件的代理意見,最終法院采納了李律師的意見,一審一次判離,袁女士獲得孩子的撫養權。

袁女士也發微信對李律師以及元甲律所表示感謝,她說:“辛苦了,整件事我猶豫過,彷徨過,最終還是選擇離婚。自始至終是你給了我非常大的支撐,這段婚姻,負累的不僅僅是自己,更是周遭的親人。”

元甲律師寄語:

離婚,不代表一定是不幸,有些婚姻,可以給你帶來幸福。而有些婚姻,只是枷鎖,脫離枷鎖,才能開始新生活。但是做任何決定前,一定要慎重,可以找律師咨詢,元甲律所會竭盡所能為你爭取最大的利益。

附:本案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