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如何計稅最劃算
在實際工作中,經常會碰到公司發放年終獎金的情形,年終獎究竟如何發放才能使得交稅最少,個人到手的金額最多呢?
先來看看年終獎單獨計稅和年終獎并入綜合所得計稅應如何處理。
一,年終獎單獨申報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適用稅率: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對照月度稅率表確定。
二,年終獎并入綜合所得申報
應納稅額=(年收入-減除費用-附加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其他扣除)*稅率-速算扣除數
適用稅率: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綜合所得適用)
以下通過案例詳細說明
【案例】小紅2023年工資扣除三險一金、免征額等后,應納稅所得額15萬元,年終獎3萬元。
【單獨申報】工資15萬元,適用稅率20%,速算扣除數16920元。
工資應納個稅金額=150000*20%-16920=13080元
年終獎3萬,除以12個月為2500元,查表知適用稅率3%,速算扣除數為0。
年終獎應納個稅=30000*3%=900元
合計應納稅額=13080+900=13980元
實際到手年終獎金=30000-900=29100元
【合并申報】綜合所得=150000+30000=180000元,查表知適用稅率為20%,速算扣除數為16920元。
應納個稅金額=180000*20%-16920=19080元
扣除工資部分應納個稅金額,年終獎部分應納金額為:
19080-13080=6000元
實際到手年終獎金金額=30000-6000=24000元
本題中,通過以上兩種方式對比可知,選擇年終獎單獨計稅的方式更有利。而且節省稅金好幾千呢。可見年終獎籌劃的節稅空間還挺大的。
看到這里,你是否會有疑問,年終獎單獨計稅與并入綜合所得計稅,哪個更節稅?下面我把總結下來的經驗分享給大家,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 當年收入(含年終獎)減去6萬及三險一金、附加扣除等后應納稅所得額不大于0時,年終獎應選擇并入綜合所得更節稅。
? 當年收入(含年終獎)減去6萬及三險一金、附加扣除等后應納稅所得額不大于36000元時,年終獎選擇單獨申報或并入綜合所得均可以。
? 當年收入(含年終獎)減去6萬及三險一金、附加扣除等后應納稅所得額大于36000時,年終獎選擇單獨申報更節稅。
由于年終獎單獨申報存在雷區等原因,為使稅負最低,可在年終獎和工資之間進行分配,分配出來的年終獎按照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申報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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