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監視居住轉為刑事拘留還能出來嗎?

這個問題無法準確回答,辦案機關可以根據案件具體情況靈活采取相關強制措施。刑事案件當中的強制措施包括以下幾種:

1、拘傳。

是指辦案機關依法強制拒絕到案的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訊問的一種強制措施。

2、取保候審。

是指辦案機關責令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后不拘留嫌疑人的一種強制措施。

3、監視居住。

是指辦案機關禁止犯罪嫌疑人擅自離開指定的住所、對其行動加以監視的一種強制措施。通常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不能提供保證人或保證金的嫌疑人適用。

4、拘留。

是指公安機關對現行犯或反犯罪嫌疑人采用的關押在看守所的一種強制措施。

5、逮捕。

是指為了防止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偵查、起訴或審判,辦案機關依法剝奪其人身自由,予以關押在看守所的一種強制措施。

二、監視居住的適用條件有哪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符合逮捕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住:

(一)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

(四)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的;

(五)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監視居住措施的。

三、監視居住期間需遵守哪些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執行監視居住的處所;

(二)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會見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六)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身份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四、監視居住期間可逮捕嫌疑人的情形有哪些?

1、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執行監視居住的處所,影響審判活動正常進行,或者兩次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執行監視居住的處所的;

2、未經批準,擅自會見他人或者通信,影響審判活動正常進行,或者兩次未經批準,擅自會見他人或者通信的;

3、對因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因懷孕、正在哺乳自己嬰兒而未予逮捕的被告人,疾病痊愈或者哺乳期已滿的;

4、依法應當決定逮捕的其他情形。

五、監視居住和取保候審的區別有哪些?

1、期限不同。

監視居?。鹤铋L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取保候審:最長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

2、是否可以申請不同。

監視居?。翰豢梢陨暾?。

取保候審:可以申請。申請主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及律師。

3、執行地點不同。

監視居?。簯斣诜缸锵右扇?、被告人的住處執行;無固定住處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對于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在住處執行可能有礙偵查的,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批準,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

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的市、縣。

4、違反規定的后果不同。

監視居住: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審: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并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5、是否可以折抵刑期不同。

監視居?。褐付ň铀O視居住的期間應當折抵刑期。

取保候審:不能折抵刑期。

綜上所述,監視居住轉為刑事拘留還能出來嗎這個問題只能根據案件詳細情況才能準確分析,實際上被監視居住或者被刑事拘留都不代表當事人一定構成犯罪。想要了解更多相關的法律問題,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為您匹配專業律師在線為您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