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殺人罪辯護律師(故意傷害罪刑事辯護案例)
一、案件結果
對涉嫌犯販賣、運輸毒品罪的二某學,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成功保命。
二、案件回顧
在接受上訴人二某學家屬的委托后,徐權峰律師多次前往看守所會見二某學,委托時,卷宗材料還未到二審法院,只有一審判決書。通過對一審判決書的研讀,徐權峰律師團隊認為二某學在整個案件中既不是起意者,也不是資金的提供者,在整起案件的作用和地位并不比其他同案犯高,這是第一;第二,是卷宗材料的所有原審被告人都是在臨近48小時的時候作出有罪供述;第三是提審提解證上存在提審提解人與訊問筆錄上訊問人不符、提審提解記錄與訊問次數不一致的情況,發現本案的關鍵同案犯的訊問筆錄存在重大瑕疵和程序違法,影響其真實性,這也成為本案得以有效辯護的重點和關鍵。
2023年8月,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2023)皖刑終134號判決,判決充分采納了徐權峰律師的辯護意見,改判上訴人二某學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三、相關資料:
一審判決書
二審判決書
徐權峰律師,蘭州大學法律碩士,金亞太律師機構一級合伙人、安徽金亞太(蕪湖)律師事務所主任、毒品犯罪辯護部主任、安徽省直刑事法援死刑辯護團成員、亞太刑事司法研究所高級研究員、庭立方刑事平臺股權合伙人。
主要辦理:死刑辯護、經濟犯罪、毒品犯罪辯護
徐權峰律師從業以來,曾辦理具有全國影響力的“元旦跨年夜蕪湖女大學生墜樓案”及多起“無罪”、“死刑改判”案件。如:二某學販賣運輸毒品死刑改判案、張某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無罪案、六安身價千萬老板詐騙無罪案、失足婦女協助組織賣淫無罪案、李某順走私千噸原油判處緩刑案。2023年,徐權峰律師辦理的劉某某詐騙、盜竊案榮獲“第四屆省直優秀法律援助案件—精品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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