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詐騙員工有責任嗎
一、公司詐騙員工有責任嗎
看具體情況定。如果員工知道該公司從事的是詐騙活動而參與該詐騙活動的,員工要作為團伙詐騙的從犯或者主犯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如果不知情的,一般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規定: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刑法》第266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詐騙罪的共同犯罪數額怎么認定
詐騙罪的共同犯罪中,是各犯罪分子共同造成了被害人受損的犯罪結果。其立案標準應以受損總額計算,而不能以分贓所得計算。共同犯罪是一種犯罪的特殊形態,在定罪的時候需要把它作為一個整體,各個共同犯罪人的行為均指向犯罪結果的犯罪金額。經濟犯罪均是故意犯罪,經濟犯罪共犯指向的,應是其參與整個犯罪的犯罪金額。
《刑法》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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