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法規定什么情況下證據無效

無效證據被法院認定包含以下幾點:

(一)證據是否原件、原物復印件、復制品與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二)證據與本案事實是否相關;

(三)證據的形式、來源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四)證據的內容是否真實;

(五)證人或者提供證據的人與當事人有無利害關系。

二、什么樣的證據在法律上無效

在法庭上以下證據無效:

(一)證據與原件、原物復印件、復制品與原件、原物不相符;

(二)證據與本案事實無關;

(三)證據形式、來源不符合法律規定;

(四)證據內容不真實;

(五)證人或者提供證據的人與當事人無利害關系;

(六)刑訊逼供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脅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

《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六條

人民法院收到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應當出具收據,寫明證據名稱、頁數、份數、原件或者復印件以及收到時間等,并由經辦人員簽名或者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