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取保候審什么能出來
一、辦理取保候審什么能出來
做完取保候審什么時候能出來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辦案機關在接到取保候審申請三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只要辦案機關同意,警方就會辦理有關手續放人。只要辦完手續,一般就可以放人。
法律依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后,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取保候審能離開當地嗎
取保候審能離開當地,前提是必須經執行機關,及公安機關的批準,否則會被先行拘留。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1.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區;
2.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3.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5.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三、申請取保候審的時間是多久
取保候審是一種刑事強制措施
《刑事訴訟法》對于辦理取保候審的時間沒有限定,原則是在法院判決生效之前的任何時間都可以辦理取保候審的。以下分階段為大家分析:
1、偵查階段:普通案件偵查是由公安機關辦理,職務犯罪案件偵查由檢察院辦理。一般來說,在偵查階段辦理取保候審是效率最高的。犯罪嫌疑人在被拘留之后,逮捕之前,如果有可能,犯罪嫌疑人自己或者其家屬可以向辦案機關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即愿意交納保證金或提供保證人,保證隨傳隨到,如違反法律規定,愿承擔法律責任。逮捕之后,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屬委托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
2、審查起訴階段:也就是檢察院審查起訴的階段。檢察院階段也可以申請取保候審。但一般會比較難。檢察院對于證據充分的案件,會很快移送法院。證據不充分的案件,可以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除非一些個別的比較特殊的案件,可以在檢察院審查起訴時取保候審。在檢察院主持下達成和解的傷害案件,也可能在這個階段辦理取保候審。
3、審判階段:也就是法院審判的階段。法院判決之前都是可以取保候審的。證據不足的,超期羈押的,都有可能會在這個階段辦理取保候審。
因此,在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審判階段都是可以申請取保候審的。
四、取保候審的申請程序是怎樣的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適用刑事強制措施有關問題的規定人民檢察院決定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審措施的,應當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機關執行。對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證人擔保形式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將有關法律文書和有關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況、保證人基本情況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級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證金擔保形式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核實保證金已經交納到公安機關指定的銀行后,將有關法律文書、有關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況的材料和銀行出具的收款憑證,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級公安機關。
公安機關收到有關法律文書和材料后,應當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縣級公安機關執行。負責執行的縣級公安機關應當在二十四小時以內核實被取保候審人、保證人的身份以及相關材料,并報告縣級公安機關負責人后,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執行。
只要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就可以辦理取保候審,在申請取保候審獲得同意之公安機關就會立刻放人,上文中主要對辦理取保候審什么能出來作出了介紹。希望通過上文中的法律知識能為您提供幫助,如果還需要了解其他相關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咨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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