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和立功的考點在近五年,平均每年占3-6分,重點考察自首和立功的判定。

考題角度多樣,又具迷惑性,小伙伴們要想把這些分拿到手,除了要掌握自首和立功的基本構成要件,還要多多積累往年真題。

老規矩,咱們先上道例題感受一下:

丙故意殺人后主動向司法機關如實交代了自己的客觀罪行。司法機關根據其交代,認定其主觀罪過為故意,并辯稱其為過失。丙是否成立自首?

小伙伴們思考一下。如果有了答案,那就來看看這道題的解析吧,檢驗一下自己的答案是否正確

本題給力一個極具迷惑性信息,那就是丙存在為自己辯稱的行為,這讓很多考友覺得丙對自己的主觀故意沒有如實交代,而主觀情況影響對其定罪量刑,所以丙不能構成自首呀???

但事實上丙的辯解行為屬于認知常情的合理行為,并不影響他如實供述罪行的認定。

公布答案:

并成立自首!

易錯點分析

自首要求如實供述罪行,行為人合理的辯解不影響如實供述罪行的認定,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后隱瞞自己的真實身份等情況,影響對其定罪量刑的,不能認定為如實供述。

除此之外,考友也要注意加深理解坦白和自首的區分,以及共同犯罪中自首和立功的區分,這兩個內容也是重要考點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