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輕傷二級量刑最低多長時間(故意傷害輕傷二級量刑起點)
近日,山西一男子得知女兒被猥褻后,怒而將猥褻者打成輕傷二級,顯然該男子涉嫌故意傷害罪,好在檢察院認為該男子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其自愿認罪認罰,被害人有嚴重過錯,綜合考慮其毆打他人的前因后果、危害程度等,決定不起訴。那么故意傷害罪定罪和量刑標準是什么呢?根據法律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到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提醒的是故意傷害需要達到輕傷二級及以上的才會定罪,刑事中的損傷程度分為輕微傷、輕傷一級、二級和重傷一級二級。
故意傷害罪的量刑標準每個省都有特別規定,下面我們以江蘇省為例:
當然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還會根據傷害后果、傷殘等級、手段的殘忍程等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下面我們看一個故意傷害罪的案例:
案情簡介:
2023年5月28日18時許,被告人徐某、周某、許某三人在蘇州工業園區某小區,因裝修問題與被害人張某夫婦發生爭執,后被告人徐某、周某、許某毆打被害人張某,致其張某骨折。經法醫學鑒定,被害人張某此次外傷致其L2-4右側橫突骨折,其損傷已構成人體輕傷一級。
另查明,被告人許某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罪行;被告人徐某、周某、許某均自愿認罪認罰并已自行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取得諒解。
法院認為:
被告人徐某、周某、許某目無法制,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其行為均已構成故意傷害罪。被告人徐某、周某、許某均積極實施故意傷害行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許某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罪行,系自首,予以從輕處罰。被告人徐某、周某、許某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從寬處理。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徐某、周某、許某犯故意傷害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正確,本院予以支持。
關于被告人徐某的辯護人提出被告人徐某無前科、自愿認罪認罰、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要求對其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的辯護意見;關于被告人許某的辯護人提出被告人許某無前科、系自首、自愿認罪認罰、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要求對其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的辯護意見。經查屬實,予以采納。被告人周某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對其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可依法對其宣告緩刑。
裁判結果:
一、被告人徐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緩刑考驗期自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二、被告人周某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二個月(緩刑考驗期自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三、被告人許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緩刑考驗期自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律師說法:
本案中,雖然被害人為輕傷一級,按照法律規定,量刑應該在1-2年有期徒刑,但是三名被告人無前科、系自首、自愿認罪認罰、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影響到了量刑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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