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信罪取保后的判決結果是怎么樣的?
一、幫信罪取保后的判決結果是怎么樣的
1、如果存在違法事實的,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如果不存在違法事實的,或者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以行政處罰處理,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
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幫信罪)構成要件
幫助信息網絡犯罪的構成要件包括四個方面。
第一是犯罪主體方面。
主體為一般主體,包括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單位也可成為本罪的主體。
第二是犯罪的主觀方面。
主觀方面為故意,即明知自己為他人實施的信息網絡犯罪提供幫助的行為,會給國家的信息網絡管理秩序造成損害,仍然希望或放任這種危害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此外,本罪還要求行為人必須明知他人在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既包括行為人明確知道,也應包括行為人應當知道。
第三是犯罪客體方面。
所侵犯的客體為國家對正常信息網絡環境的管理秩序。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的行為當然破壞了穩定、健康、有序的信息網絡環境。嚴重侵害了國家對正常信息網絡環境的管理秩序,而為這些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提供幫助的行為,同樣也破壞了國家對正常信息網絡環境的管理秩序。
第四是犯罪客觀方面。
客觀方面表現為:為信息網絡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行為。
三、幫信罪取保候審條件有哪些
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嫌疑人,符合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等情形的,可以取保候審。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四、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幫信罪)認定條件有哪些
為他人實施犯罪提供技術支持或者幫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行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但是有相反證據的除外:
(一)、經監管部門告知后仍然實施有關行為的;
(二)、接到舉報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職責的;
(三)、交易價格或者方式明顯異常的;
(四)、提供專門用于違法犯罪的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技術支持、幫助的;
(五)、頻繁采用隱蔽上網、加密通信、銷毀數據等措施或者使用虛假身份,逃避監管或者規避調查的;
(六)、為他人逃避監管或者規避調查提供技術支持、幫助的;
(七)、其他足以認定行為人明知的情形。
只有確定了案件的最終情況才能知曉幫信罪取保后的判決結果,一般不同的案件情形所存在的處理方式是完全不同的,有犯罪的事實構成犯罪那么就會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反之,就不會承擔法律責任,所以,執法人員在處理時就會及時的查找證據,爭取讓違法者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該有的責任。看完本篇文章內容,如果沒有完整解答您的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咨詢問題,會有專業律師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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