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經營罪最新立案標準
20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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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經營罪最新立案標準:行為人違反了有關規定,通過租用國際專線、私設轉接設備或其他的方式,擅自經營國際電信業務、或涉及香港、澳門、臺灣電信業務進行盈利活動,涉嫌以下情況之一的,應予以追訴:1、涉嫌經營去電業務金額達100萬元以上的;2、涉嫌經營來電業務,導致電信的資費損失金額達100萬元以上的;3、所經營的業務雖沒有達到上述金額的標準,但因為其非法經營國際電信業務、或涉及香港、澳門、臺灣電信業務,曾受過行政處罰2次以上的,又再次進行非法經營活動的。本罪在主觀方面,是行為人故意構成,并且具有謀取非法利潤的目的。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非法經營罪最新立案標準,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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