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決取保候審有追訴期嗎?

沒有追訴期,由于犯罪嫌疑人已經被取保候審,即是說,已經被人民檢察院、公安機構、國家安全機構進行立案偵查了,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所以不存在有多長時間的追訴期問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構可以對一名犯罪嫌疑人保釋:可以判處管制、拘留或者獨立適用補充處罰;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對患有嚴重疾病、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自產的婦女,不發生社會危險,而如果拘留期滿,案件尚未辦結,他們將不會因取保候審而面臨危險;保釋候審,有必要取保候審。保釋候審申請可以根據案件訴訟階段向相應處理單位申請。

取保候審是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由公安機構執行。客觀地說,犯罪嫌疑人被羈押后,最應當考慮和最值得花費時間和精力的行為即為代為取保候審。

二、取保候審期間違法怎么辦?

被取保候審人沒有違反法律規定的被取保候審期間的義務,但在取保候審期間涉嫌重新犯罪被公安司法機構立案偵查的,執行部門應當暫扣其保證金,待人民法院判決生效后,決定是否沒收。對故意重新犯罪的,應當沒收保證金;對過失重新犯罪或者不構成犯罪的,應當退還保證金。

沒收保證金系刑事司法行為,不能提起行政訴訟,但當事人如不服復核決定,可以依法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

被取保候審人違反規定的,還可以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審人違反取保候審規定,被依法沒收保證金后,公安司法機構仍決定對其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的期限應當連續計算。

判決取保候審有追訴期,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再次違反法律被公安機構逮捕,應該暫扣其取保候審的保證金。若是因為過失導致的犯罪或者不構成犯罪的,可以退還其保證金,如果是主觀故意犯罪,則沒收其保證金。

日常生活中我們會面臨很多法律問題,所以應該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識,以免在遇到法律問題時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內容已經對判決取保候審有追訴期嗎?的問題作出了解答,如果您還需要咨詢相關的其他問題,可通過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為您解答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