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全文內容是什么意思(新刑法適用)
新《刑法》于2023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修改了八個罪名。
一、強令、組織他人違章冒險作業罪,取消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
主要內容是: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而不排除,仍然冒險組織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或情節特別惡劣的,構成此罪。
二、生產、銷售、提供假藥罪,取消生產、銷售假藥罪
主要內容是:生產、銷售假藥的,以及藥品使用單位的人員明知是假藥而提供給他人使用的,構成此罪。
三、生產、銷售、提供劣藥罪,取消生產、銷售劣藥罪
主要內容是:生產、銷售劣藥的,以及藥品使用單位的人員明知是劣藥而提供給他人使用的,構成此罪。
四、欺詐發行證券罪,取消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
主要內容是:在發行文件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證券,數額巨大、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構成此罪。
另外,重點增加了對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涉嫌本罪名的具體行為規范。
五、侮辱國旗、國徽、國歌罪,取消侮辱國旗、國徽罪
主要內容是: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涂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徽,以及故意篡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情節嚴重的,構成此罪。
六、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取消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和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
該條的內容沒有變化,只是單純修改了罪名。
七、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取消非法采伐、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和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制品罪
該條的內容沒有變化,只是單純修改了罪名。
八、食品、藥品監管瀆職罪,取消食品監管瀆職罪
主要內容是:負有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后果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構成此罪。
聲明:本站所有文章資源內容,如無特殊說明或標注,均為采集網絡資源。如若本站內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權益,可聯系本站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