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戰杯技術轉讓方式有哪些(技術轉讓方式有哪些種類)
專利轉讓是指專利權人作為轉讓方,將其發明創造專利的所有權或將持有權移轉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約定價款所訂立的合同。那么,專利轉讓該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網友咨詢:
專利轉讓有幾種方式?
韓琳律師解答:
我國專利轉讓通常以以下三種表現形式:
1、整體的專利轉讓,實施獨占許可,所謂的轉讓專利的所有權,10年的自主產權。如專利權人(發明人)將整體專利轉讓給一個企業,在雙方簽訂轉讓合同之后,發明人(專利權人)僅剩發明權。
2、專利實施排他許可,是一家企業買斷該專利,僅專利權人與這個家企可以使用該項技術,不可以將該專利再次轉方給第三方。
3、專利實施普通許可,是專利權人授權于某個企業或個人生產該專利,亦可授權多家企業或個人。
韓琳律師補充:
無論做什么申請工作,申請人較為關心的就是申請的準備工作了,例如專利轉讓,專利人需要知道專利轉讓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具體如下:
1、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因權利歸屬糾紛發生權利轉移以及發明人因資格糾紛發生變更的,如果糾紛是通過協商解決的,應當提交全體當事人簽名或蓋章的權利轉移協議書;
2、如果糾紛是由人民法院判決確定的,應當提交發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專利局收到判決書后,應當通知其他當事人,查詢是否提起上訴,在指定的期限(兩個月)內未答復或明確未上訴的,判決書發生法律效力;提起上訴的,當事人應當出具上訴受理通知書,原人民法院判決書不發生法律效力。
3、如果糾紛是由地方知識產權局(或相應職能部門)調處決定的,專利局收到調處決定后,應當通知其他當事人,查詢是否向法院提起訴訟;在指定期限(兩個月)內未答復或明確未起訴的,調處決定發生法律效力;提起訴訟的,當事人應出具法院受理通知書,原調處決定不發生法律效力。
專利轉讓需要的文件其實很簡單,雙方的身份信息,個體信息或者是營業執照;專利信息證書證明、專利轉讓合同;如果是委托代理機構的方式準備下專利轉讓委托書就行了;
韓琳律師結語: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許可證明。申請人在獲取以上許可和專利轉讓的必要手續后,到知識產權相關部門進行審批和核準,登記備案。權利人在獲取專利權之后其專利的保護期同時不需要進行申請即可直接享有,同時一般直接享有專利轉讓、專利授權許可等相關權利,除非專利轉讓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聲明:本站所有文章資源內容,如無特殊說明或標注,均為采集網絡資源。如若本站內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權益,可聯系本站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