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決是什么意思,舉個例子(行政裁決是什么意思百度百科)
××××人民法院
行政判決書
(一審行政裁決類案件用)
(××××)×行初字第××號
原告×××,……(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法定代表人×××,……(寫明姓名、職務)
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寫明姓名等基本情況)
被告×××,……(寫明行政主體名稱和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寫明姓名、職務)
委托代理人×××,……(寫明姓名等基本情況)
第三人×××,……(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原告×××不服被告×××于××××年××月××日作出的(××××)字第××號行政裁決(或其他法律規范規定的裁決類文書名稱),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訴訟。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后,于××××年××月××日向被告×××送達了起訴狀副本及應訴通知書。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于××××年××月××日公開(或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懨鞯酵⒓油徎顒拥漠斒氯恕⑿姓C關負責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勘驗人和翻譯人員等)到庭參加訴訟。……(寫明發生的其他重要程序活動,如:被批準延長本案審理期限等情況)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被告×××于××××年××月××日作出(××××)字第××號行政裁決(或其他法律規范規定的裁決類文書名稱),……(簡要概述行政裁決認定的事實、適用的法律規范和裁決的內容)
原告×××訴稱,……(寫明原告的訴訟請求、主要理由以及原告提供的證據、依據等)
被告×××辯稱,……(寫明被告的答辯請求及主要理由)
被告×××向本院提交了以下證據、依據:1.……(證據的名稱及內容等);2.……。
第三人×××述稱,……(寫明第三人的意見、主要理由以及第三人提供的證據、依據等)
本院依法調取了以下證據:……(寫明證據名稱及證明目的)
經庭審質證(或庭前交換證據、庭前準備會議),……(寫明當事人的質證意見)
本院對上述證據認證如下:……(寫明法院的認證意見和理由)
經審理查明,……(寫明法院查明的事實。可以區分寫明當事人無爭議的事實和有爭議但經法院審查確認的事實)
本院認為,……(寫明法院判決的理由)依照……(寫明判決依據的行政訴訟法以及相關司法解釋的條、款、項、目)的規定,判決如下:
……(寫明判決結果)
……(寫明訴訟費用的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人民法院。
審 判 長 ×××
審 判 員 ×××
審 判 員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 記 員 ×××
附:本判決適用的相關法律依據
【說明】
一、本判決書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一條等規定的情形。
二、判決書的首部、尾部(包括附錄部分)和正文中有關證據的列舉、認證、說理方式以及相關的寫作要求等,可參考一審請求撤銷、變更行政行為類樣式及其說明。
三、行政裁決引發的行政案件,既不同于普通行政案件,也不同于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一條所規定行政許可、登記、征收、征用而引發的一并解決民事爭議的案件,此類案件中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裁決本身就是解決原告與第三人之間的民事爭議,行政機關根據法律規范的規定行使的是居中裁決的權力;行政裁決也是行政機關對民事權利義務關系進行的決定。故在行政裁決類案件的舉證責任和事實認定部分,應有所體現。原告應重點提交與第三人存在民事權利爭議方面及權利應歸屬于己方的證據,第三人也應重點提交與原告存在民事權利爭議方面的證據,為法院解決原告與第三人之間的民事爭議提供依據。當然,行政裁決合法性方面的證據主要仍應由被告提交。法院認定當事人民事爭議的事實時,一般要查明原告與第三人民事爭議產生的原因、經過和結果。
四、理由
如果行政裁決當事人爭議焦點主要集中在民事爭議部分而非行政裁決認定事實的合法性本身,那么理由部分要根據查明的事實和有關民事法律、法規,先就當事人民事糾紛的性質、當事人的責任以及如何解決糾紛進行說理,再就行政裁決是否合法、原告的訴訟請求是否合法和有理進行分析論證,并闡明判決的理由。在對行政裁決合法性進行審查時,要堅持行政訴訟的特點,由行政裁決機關對合法性承擔舉證責任。但在確定民事權利義務關系時,則應參照民事案件的寫作方法,運用民事法律規范,結合查明的事實,對原告與第三人之間的民事爭議的性質及處理意見作出分析與認定。對各方當事人的訴訟理由逐一分析,論證是否成立,表明是否予以支持或采納,并說明理由。判決理由既要運用行政實體及程序法律規范,對行政裁決合法性進行分析論證,并得出是否合法的結論,也可能要運用民事實體和訴訟法律規范,最終依照行政及民事兩方面的法律法規,包括實體法和程序法作出裁判。判決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在引用時應當準確、全面、具體。涉及解決民事爭議的,要引用相應的民事法律規范。
五、判決結果
根據行政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行政裁決存在認定事實錯誤等違法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撤銷;如果人民法院依法可以對當事人之間的民事爭議一并作出處理的,也可以直接判決變更行政裁決的處理結果。因此,判決結果可以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第一,駁回原告訴訟請求的,寫:
“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p>
第二,撤銷被訴行政裁決的,寫:
“一、撤銷被告×××作出的…… (行政裁決的具體名稱);
二、責令被告×××在……(限定重新處理的期限,不宜限定的也可不寫)對原告×××(或第三人×××,寫明行政裁決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提出的……(寫明行政裁決的案由)行政裁決申請重新作出處理?!?/p>
第三,直接變更行政裁決結果的,寫:
“變更被告×××作出的(××××) ……字第××號行政裁決,改為……(寫明變更后的具體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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