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奸指有配偶的男性或女性違背各自夫妻忠實義務與他人發生性關系的行為,其在客觀方面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

①雙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發生不正當性關系

②不正當性關系必須是男女雙方自愿發生的。

③造成了不良影響。“不良影響”,是指通奸行為給行為人自身的名譽、各自的家庭、所在的組織造成的不好影響。

符合以上所有條件的行為,我們稱之為通奸。

在古代法律中,對于通奸行為都是從嚴處理的。但在現代法律中,除特殊情況外,不把通奸確定為犯罪。

但在這種特定的情況下,通奸將會被判刑!

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構成破壞軍婚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除去以上的犯罪情況,如果是黨員、公務員通奸或包養情人,造成不良影響的,將被給予警告、撤職或開除黨籍等處分。

雖然大部分普通人的通奸行為不構成犯罪,但是這種行為是違背倫理道德的,就算不受到法律制裁,也將遭受道德譴責。

如果有任何問題都可以在評論區或者私信問我,我會盡量回答大家,記得點關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