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離婚是大家都不陌生的,只是現在離婚很多人以為都是想離就能離的,如果雙方能夠和平分開,那就皆大歡喜,只是很多人是很自私的,就是不愿意離婚,那離婚方式有哪些?該如何處理?下面來給介紹一下吧!

一、離婚的方式

離婚有兩種法律方式:一是協議離婚,是到民政局

領取離婚證;二是訴訟離婚,就是去法院起訴。

(1)協議離婚

顧名思義,協議離婚是雙方可以達成協議的前提下的離婚

婚姻程序。正常情況下,民政局離婚顯然是最好的,節省時間和經濟成本,不撕臉。(你需要做的準備是離婚協議三份,要當著民政局的人簽字,兩張單人兩寸照片,戶口簿,身份證。)當然,《民法典》實施后,增加了一些成本和風險。經過30天的冷靜期,雙方可以一起去民政局完成。

法律依據: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注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圖,并就子女撫養、資產和債務處理達成協議。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不愿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銷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后30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銷離婚登記申請

與《民法典》實施前相比,離婚程序延長,主要是為了避免沖動離婚、閃回等現象。但是,即使《民法典》設置了離婚冷靜期,離婚周期變長,作為專業律師,仍然建議一般情況下可以協議離婚,雙方相對冷靜的協議離婚是最好的解決方案。

二、訴訟離婚

訴訟離婚是指協議不成,一方提出訴訟的離婚程序。離婚訴訟主要有離婚、子女撫養、資產和債務處理三個部分。離婚糾紛的法律依據是剛剛實施的《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解釋(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以下是《民法典》關于離婚的核心法律。如果你想消除雙方的個人關系,很多證據都是圍繞這一點來證明的。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關系確實破裂,調解無效,應當允許離婚。

離婚方式有哪些?該如何處理?以上就是小編介紹的,如果大家還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下面留言,也可以找專業的律師進行咨詢,畢竟現在離婚方式一直都是大家去關注的事情,這樣才能更好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