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可能總有苦衷,但父母也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權利。但對未成年人子女的利益的保護始終是全社會最關注的事。未直接撫養未成年子女的父母支付撫養費,是保障子女基本生活條件、保護子女成長的重要依托。本文將向大家介紹一些常見的撫養費問題。

一、撫養費如何確定?協議離婚的,應當約定好子女的撫養問題,包括由誰撫養以及撫養費的多少。起訴離婚的,可以在訴訟中對子女撫養費問題進行主張,子女的撫養問題也是離婚訴訟中的重要判決事項,一般不超過父母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父母自愿多付的不在此限制之列。

二、父母不支付撫養費怎么辦?沒有經過訴訟確認撫養費數額的,需要單獨提起關于撫養費的訴訟。已經有判決確定撫養費支付問題的,可以依據判決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三、撫養費申請的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撫養費的申請時效同其他執行案件申請時效相同,即當債權期滿后二年內申請執行,超過這個訴訟時效的,除有法定原因的,被申請執行人的父母可以超過訴訟時效申請執行而申請法院不予執行。

四、物價上漲,原來判決確定的撫養費數額不足以滿足撫養需要怎么辦?因為撫養費的給付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原來確定的撫養費如果過低,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調整訴訟費數額。

五、撫養費需要支付到什么時候?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期限是需要支付到子女年滿十八周歲時,如成年子女不能獨立生活正在校就讀的,經訴訟確認父母仍應繼續支付。如子女年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收入來源的,父母可以停止支付撫養費。

六、已經訴訟解除父母的監護權,是否還能要求支付撫養費?現實生活中,有的父母存在著嚴重侵害子女權益的情況發生,此時子女可以申請解除父母的監護權,但父母支付撫養費的義務并不因此而取消,父母仍應支付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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