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對那些感情已經破裂的夫妻來說是不得已的最后一步了,通常情況下是協議不成才選擇的起訴離婚,而起訴離婚的程序肯定要比協議離婚的程序復雜,在訴訟過程中還必須要準備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下面頂律網為大家整理了6點起訴離婚必要的證據。

起訴離婚這6個必要證據你準備好了嗎?

1、離婚起訴狀及副本各一份,起訴書中要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財產分割請求及子女的撫養權的分配,并提出相關的證據;

2、能證明其與被告的合法夫妻關系的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

3、夫妻共有財產的清單(含現金、存款、房產、股票、債券等等夫妻約定或法律規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

4、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沒有破裂的相關證據;

5、一方有過錯的相關證據;

6、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的復印件。

起訴離婚需要多久時間?

訴訟離婚是一場持久戰,打離婚官司打個兩三年也是常有的事,甚至有的夫妻離個三四次才把婚給離成,每個夫妻的情況不一樣,這無論是多么權威多么厲害的離婚律師都無法給出一個準確的時間。

離婚案件在分類中屬于民事案件,民事案件分為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簡易程序:一般來說基層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院審理簡單的民事案件,案件事實邏輯清楚的,權利義務比較明確且爭議較少的,適一般適用于簡易程序。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的,應當自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

普通程序:除上述情形外的民事訴訟案件,均適用普通程序。一般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如果有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經法院院長批準,可以延期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