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判緩刑并不會對子女以后有影響,從政治審查的角度來看,當親人中有人犯罪,并且是政治性犯罪,比如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黑社會組織等,那么對于子女以后就會存在一定的影響,會影響子女或孫兒三代人的政審。

但是交通肇事罪并不屬于政治性犯罪,其是過失性犯罪,所以不會對子女的政審有任何影響,不過,如果是存在情節比較惡劣的情況,作為考量,也能影響政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規定,因而導致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在發生交通肇事罪逃逸,或者有其他情節特別惡劣的情況下,會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為逃逸而造成人員死亡,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般情況下,以下兩種情況會影響子女的政審:

①父母存在有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黑社會組織等政治性犯罪,子女并沒有與其劃清界限的情況;

②父母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情況。不過,這種情況下,如果子女是在公檢法或者不對單位,那么要求就會相應嚴格一些,父母存在犯罪行為,都會影響他們的政審。

通肇事罪的成立條件包含犯罪主體、犯罪客體、犯罪的主觀方面和犯罪的客觀方面四個。

①犯罪主體:交通肇事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也就是說,凡是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的自然人就能構成交通肇事罪。

②犯罪客體: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客體是交通運輸安全。交通運輸跟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息息相關,如果發生交通事故,就很有可能危及很多群眾的人身安全以及財產損失。所以說,違反交通運輸安全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③犯罪的主觀方面:交通肇事是典型意義上的過失罪,所以其主觀上是過失,這里所說的過失是指行為人對自己違章而導致的后果來說。過失包含有過于自信的過失和疏忽大意的過失。

④犯罪的客觀方面:客觀方面是指在交通運輸活動中,由于違反交通運輸安全,而導致人員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